“厂内工资还包括长期岗位、劳保和固定出勤。”叶秋兰说,“她现在没有这些。你不能谈付钱时说她只是外来做几天,谈成果时又说进了集体就都归厂里。”
最终定为四元。十二件合格后一次支付,包含试产后的首次修改;若因厂方改变布料、工种或尺码比例重新改版,另行记录,不包含在这四元里。沈知夏接受,不再追求每件提成。现阶段厂里不可能按一张纸样长期分成,她争的是劳动被承认、错误能追到正确环节,而不是把后世做法硬套进来。
会谈记录补齐后,十二件正式开裁。
第一件中档在下班前完成主体拼接。活动褶的停针口旁放着巴掌大的工序样,缝制女工踩到那里便能看见;口袋托片与衣身成套扎好,不用自己去废料筐找。短袢纽扣仍待明日钉,梁玉梅要求戴着顶针再试能否解开。
沈知夏离厂时,叶秋兰把第二版放进纸样柜最外层。
“今天若没有日期,三张纸搁在一起,谁嗓门大谁就能说自己拿的是对的。”
“以前厂里也这样?”
“以前更常见。做对了算车间一起的,做坏了先找最末一道。”叶秋兰锁上柜门,“规矩不是写一次就有。明天忙起来,照样有人嫌多签一个名字费事。”
这句话没有削掉沈知夏的兴奋,反而让她清楚这份合作的分量。县厂愿意写她的名字,不等于从此没人会拿走;今天停下旧版,也不等于第二版不会犯错。她争到的只是可以继续把事说明白的位置。
回红山后,她先去活动室看加长围裙样品。
顾兰香已经让维修点最高的工人来量过,原版只需前幅加长两寸,不必四周都放。新布领用、工序价和余料退回写在单独一页,等次日缝制。沈知夏只校了长度,没有重排谁做哪道。
“县厂那边定了?”顾兰香问。
“先做十二件,验过再说。”
“那我们这里也先把第四十一件做好,往后的单往后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