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谁来签这一刀

赵明远在三点半赶到裁剪间。

他先看铺好的六层布,再看三张纸样,没有问是谁把事情闹大了。复制版来自他上午一句“能不能先准备”,助手把准备理解成描版,生产科又把描版理解成可以铺布。助手多描了一步,生产科多催了一步,裁剪班又往前铺了一步,十二件布差点就这样下刀。

“铺布工时记生产安排。”他对裁剪班长说,“不扣你们计件。先按第二版重新排,今天能裁多少算多少,不能为了补空等再加层数。”

裁剪班长松了口气,却没有立即开刀:“第二版谁签?”

这一次,赵明远没有只盖生产科的章。

他请沈知夏在“纸样制作者”一栏签名,叶秋兰签技术复核,三名女工的动态试穿记录作为附件;生产科只签准予十二件小试。若小试中出现版型问题,由沈知夏与叶秋兰共同判断修改;若是裁剪、缝制或混料问题,按实际工序追查,不能一概写成制版返工。

十二件按三件小档、六件中档、三件大档下料。这个比例只用于试作,不直接代表以后全厂尺码比例。裁剪班用第二版重新排后,原来铺好的布不必撤完,只调整大档袖片位置,空等工时缩到二十多分钟。

第一刀落下前,沈知夏把复制的旧版收进作废袋。袋上写明它来自何时、为何停用,不撕碎,也不混回正式纸样柜。

赵明远这才把她叫回会议室谈钱。

依原约,若罩衫只作为实作考核,厂里不付采用费,也不能拿纸样生产。如今决定做十二件,性质已经改变。赵明远提出支付二元制版费,理由是布料、机器、试穿工时都由厂方承担,沈知夏也借此获得进入技术岗位的机会。

“机会是考核给的,不是十二件衣服的工钱。”沈知夏说,“我进不进厂还没决定,这张版已经开始替厂里省返工。”

她把五天工夫摊开:观察、画版、排料、做样、试穿、修改,一项也不是凭空来的。红山组因她离开增加的复核并不全该县厂补,但实际制版劳动也不能只算一件样衣的缝制钱。

叶秋兰提出四元五角,包括三档基础版、工序样和一次试产后修改。十二件验收后支付;若厂方继续批量生产,纸样归厂内生产使用,但档案必须保留沈知夏为初版制作者,后续每次修改另记修改人。若十二件不采用,纸样封存,不能换个名字继续裁。

赵明远嫌金额高。他拿厂内技术工一个月工资作比较,认为五日实作不能接近普通工人几天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