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出来的大衣先不动。
顾兰香联系食堂,交接员坚持只送十四件;活动室当面点收时却没写总数,只按一捆、两捆登记。第十五件可能原本就在旧衣堆,也可能送货时混入。
沈知夏把大衣现状、内袋照片和发现位置写明,照片不公开传看。照片背面只有“北江桥头”四个字,没有姓名。大衣挂到封存区,等主人说出内袋物品再认领。
剩余十四件才进入急单。每件先由顾兰香和交接员补齐衣主、问题和尺寸。无法到场试穿的,由食堂提供本人旧衣尺寸与书面要求;“大一点”“收一收”之类口头词必须换成具体部位。
其中三件衣主外出,只有同事转述。缝纫组暂不剪不可恢复的部位,只拆能还原的旧线,待食堂用电话确认。确认若晚,由交接方在延期栏签认,不把全部等待算成小组磨蹭。
首样比较开始。冯巧云领一件普通缩腰,从拆线、画线到主缝独立完成,用时两个半时辰,外观整齐,抬臂时后背略紧。她返放半分后通过,实际用时近三个时辰。
分工样是放肩难件。刘春梅拆袖,保留原缝份;沈知夏在腋下加三角活动片并重上袖;顾兰香终检。三人合计工时比冯巧云多一刻,却能同时推进另外两件拆线。返工为零。
“你们三个人才快一点,分钱后每人更少。”冯巧云道。
“不能只比一件。分工时另外两件已经拆完,明早可直接改。”
顾兰香将两种方式都保留。普通缩腰、裤脚式简单改动由熟练者整件计价;放肩、换领和旧损复杂件按拆、改、检分工。整件完成仍挂经手纸签,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便省掉衣主和验收。
为防熟练工只挑高价简单件,十四件先按难度分篮。每人领一件普通活后,第二件从急难篮按能力选择;不会做可结对学习,不强行领回毁衣。首样工时单列,不拿示范慢速度压低后续工价。
工价也当场写明。整件按难度领总价;分工件拆线占两成、主改六成、终检两成,若某工序造成返修,该工序承担返工时间和新增材料;若原要求错误或旧损隐藏,由全组与衣主重议,不让最后经手人全赔。
终检发现问题时先拍下粉线位置、保留原纸签,再退回对应工序。返工合格后,原错误不能被涂掉,只在旁边补写结果。这样一处失误不会永久否定经手人,也不会因改好了便从未发生过。
冯巧云要求终检不能只由沈知夏做。她担心新来的既定标准又判别人合不合格。
这个担心同样合理。顾兰香安排三人轮流终检,终检者不得检查自己主改的件;争议由衣主或食堂交接员参与。沈知夏承担第一件首样示范,不获得永久终检权。
第一晚共完成四件,另拆好五件。清点时,纸签只有十三张,加上封存的无主大衣应为十四件,衣架上却又多出一件已经拆开半边袖子的军大衣。
“谁领的?”顾兰香问。
没人回答。
拆线针脚细密,线头按长短分放,像刘春梅的习惯;刘春梅却说自己只拆了两件,纸签都在。冯巧云的剪线更短,沈知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