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那封“不愿意”

“厂里和公社会找她说明。娘明天做衣服。”

“她拿走我的名字了吗?”

“没有。名字在你身上,也在证明上。”

第二天清晨,县厂来人告知陆秀玲可能去了县城表姐家,陆沉川驻地也收到消息。他申请短假回来找妹妹,被沈知夏通过联络员回绝了私人追赶的安排。

她不是替单位驳假,只要求他区分身份:若单位正式派他协助,可以按命令办理;若只是兄长心急,就不该擅离岗位,再让妻女承担他缺席后的通知和解释。陆沉川最终撤回私人请假申请,将自己持有的七封回信目录寄给厂方。

她无权阻止他依法配合,却明确表示:证据交给厂方、公社和邮电渠道;若所有人再围着陆秀玲跑,订单、搬迁、小满入托和周桂芬轮值都会停下,而逃走的人反而继续决定全家的日程。

午后,陆沉川回信只有一句:“明白。我不离岗追人,按程序提供材料。”

沈知夏把这次守约记在六个月日历上,没有画成原谅,只写“未擅自返乡”。

同一时刻,县城表姐托人带话:陆秀玲昨夜来过,天亮前又走了,可能要去火车站。

厂方已将停工通知与补充说明期限送到表姐家,陆秀玲即便继续离开,也不能靠家属私下承诺换回岗位。她若回厂,仍有陈述和申辩机会;若不回,现有证据照程序处理。

周桂芬拄着拐杖,已经先一步赶往柳树湾车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