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陪嫁机归谁

机座右侧有一道旧裂,清单照片上没有。老黄判断是长期搬动受力造成,不影响使用,却需要加固。谁造成无法查清,双方记录现状,不强定个人赔偿。

沈知夏支付七角五分,取得周桂芬收条。何翠英在归还单上写明双方不再就已确认的共同使用零件互相索价,未决的油壶与其他陆家账仍单列。

机头被抬起时,底座与木板之间掉下一只发黄的信封。

封口完整,边缘沾着黑油。收件人写的是沈知夏,寄达日期恰好是小满一岁生日的前一天。签收栏没有她的名字,只有一个模糊的圆圈。

周桂芬伸手便抢:“旧废纸,谁知道哪来的!”

沈德顺挡在前面,何翠英先用干净纸托住信封。发现地点、机器封存状态和在场人逐项记录,信封没有当场撕开。

陆沉川看见寄件栏,认出是自己的字。他翻出个人存根,1982年同月确有一封挂号信,内容摘要写着“小满周岁、探亲安排、住房再询”。

“这封我以为你收到了。”他说。

“先别说内容。”沈知夏道,“你记得的不等于信里实际写的。”

信没当场拆。何翠英先封起来,等见证人在齐时再开。周桂芬坚称不许带走,说缝纫机在陆家,里面发现的东西也归陆家。何翠英指出信件有明确收件人,陆家无权扣留;只因涉及既有截信核查,才先封存见证,而不是交婆家处置。

陆秀玲盯着信封,忽然说:“这封不是我藏的。我那年在县里培训,回来时机子已经很久没动。”

“谁能碰机座?”

“娘、爹,还有建民。他以前从抽屉偷过零钱。”

陆建民立刻否认。谁藏信仍无定论,不能因为信从机底掉出便直接算在某人头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