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缝纫机那天,沈家来了一位证人。
沈知夏的舅舅沈德顺带着当年陪嫁清单副本和购买机头的旧收据。收据上的字已淡,仍能看清付款人是沈父,机身号码也与封存机器一致。
老黄师傅同时提交维修说明:五年前更换皮带和梭芯共一元五角,陆家多人长期共同使用;近年没有大修。机头、机架和原有附件属于清单所列陪嫁,更换的耗损零件已随共同使用消耗,不足以改变归属。
周桂芬坐在机凳上,手边放着药袋:“清单是清单,机子在陆家放五年,秀玲踩、我也保养。她要搬走,先给五年占地方的钱和折旧。”
“物件折旧是物件价值变低,不是保管人向所有人收钱。”何翠英道,“若主张保管费用,要证明知夏委托你有偿保管。实际是全家使用。”
周桂芬又提出维修款。沈知夏仍按此前方案,愿承担一元五角的一半七角五分,不追陆家五年使用费,也不追皮带、针线的日常磨损。条件是机身、机架、抽屉附件与原脚踏带一并交还,双方当场验机。
“你拿去城里挣钱,陆家什么都没有了。”
“这是我的生产工具,不是陆家留给秀玲的退路。”
陆秀玲站在门边,停工通知使她脸色憔悴。她突然说:“我不要她的机子。给她。”
周桂芬回头骂女儿傻。陆秀玲却不再坐到机旁:“厂里已经说我碰过她的岗位材料。再扣她缝纫机,只会多一条。”
这句话不是悔悟,只是她终于看见继续占有的代价。
陆沉川没有动手抬机,先请老黄拆封查验。针杆、梭床、踏板和抽屉逐项检查,发现原配油壶不见,抽屉里多了陆家的黑线和两只新梭芯。黑线与新梭芯由周桂芬收回;油壶找不到,按同类旧物折两角记入陆家待返还物,不从七角五分维修分担中私自抵销。
清单上还有木尺、螺丝刀、压脚两只和一只锁边器。木尺已断,断片仍在抽屉;螺丝刀被陆建民拿去修车,当场找回;两只压脚都在,锁边器却没人见过。何翠英把附件逐件勾销,缺失锁边器只记待查,不因价值小就笼统写成“机器完整归还”。
这一项暂时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