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给自己报丧的人

离开脚行后,他一连进了三家纸铺,用三种笔迹抄了三份。一份交给冯瘸子,一份封好送往县学门房,封面写着“顾长安死亡疑账”,并留话三日内若无人取回,便转交教谕。最后一份贴身收好。

做完这些,顾长安才走进县衙户房。

“查尸籍?一百文。”柜后书吏头也没抬。

“不查,我要改。”

“改谁的?”

“顾长安。”

书吏的笔尖终于停了:“怎么改?”

顾长安看着他:“由死改活。”

屋内两名差役同时转过脸。书吏盯了他好一会儿,像在判断这是个疯子,还是个胆大包天的冒籍犯。

“顾长安已经死了。”

“我就是顾长安。”

书吏脸色先白,随后猛地一沉:“胆敢冒籍!拿下!”

差役刚迈出一步,顾长安便将一张纸按在柜面上。

“辰四十二有两份;三个死人在两个月内死了两遍;宋有福在车队出事第三日补的改道红签;还有,我的尸籍比我失踪还早一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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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吏的目光一点点落到纸上。

顾长安继续道:“这些记录一共抄了三份。我若在今晚之前没去取,明早其中一份就会送到县学教谕桌上。到时候,冒籍的究竟是我,还是那三个死人,大家可以一起查。”

差役的脚停在原地。书吏盯着那张纸,额角慢慢渗出冷汗。户房里只剩书页被穿堂风吹动的簌簌声。

这些话只能让对方不敢立刻拿人,却不能真的证明他是顾长安。书吏反复看了他几眼,又让差役去桃架后取来一卷旧档。

“想由死复生,先得验明正身。”书吏翻开顾家的户帖,“你父亲叫什么?”

“顾昌文,承和十一年病故。”

“母亲?”

“林氏,在我七岁时病故。”

“田地几亩?”

“上田一亩二分,下田三亩,城西柳屯还有一间老宅。户帖上应该少了三分下田,前年夏天发水,那块地被河吃了。”

书吏翻页的手停了一下。这处变动只记在去年田帖上,若只拿了顾家的旧户帖,答不出来。

他又念了两句顾长安年初县试时的策论,要顾长安提笔默写。原主记忆尚在,典故和笔迹都不难,难的是用一支软毫写出那种略微左倾的小楷。顾长安先写得生硬,到第三行才慢慢找回熟悉感。

最后,差役检查了他左肩的火疤,又在右手虎口找到一道儿时被竹片割出的旧口。姓名可以背,笔迹可以学,这些只有本人与家人知道的痕迹却难以临时伪造。

户房书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。如果眼前的人是冒籍犯,把他拿下就能结案;可他偏偏真是顾长安。一个被官府注销、被脚行领走抚恤的死人,就这样活生生站在了户房里。

“你从黑风岭怎么活下来的?”书吏问。

“车队被劫后,我掉进山涧,醒来时已在下游。我不知道劫我的是人还是妖,也没有看清他们的脸。”

这是一句精心挑过的假话。顾长安不能把白骨涧和韩四全数交代出去,却得给自己留一条活下来的合理路径。山洪改道是对方自己写进公文的,如今借那场山洪活下来,他们反而难以追问。

书吏没有立即相信,却也挑不出能当场推翻的破绽。

过了很久,他才压低声音:“你想要什么?”

“把我改活。”

“可以。”

回答得比顾长安预想中还快。书吏从柜底抽出一张新表,摊在他面前。

“失踪复归,要验身、重录、补保、销丧、退抚恤,再补交这段时间的户税。你没有家人作保,还要去保籍铺请一位公保。”

“我死了不到一个月。”

“规矩不按日收。”

书吏蘸墨,在表格最下方写下一个数字。

三十两。

书吏怕他看不明白,还将各项钱数逐一列了出来:销去旧尸籍三两,补入新活籍五两,原已发放的抚恤六两,定坊、挂牌、补户税合计四两。最大的一笔是保籍铺的公保钱,整整十二两。

顾长安的目光在“保籍铺”四字上停了片刻。他原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一张吃人的纸,如今才发现,这张纸后面还排着一长串等着分银子的手。

顾长安看了半天:“一个人死了,顺风脚行能领抚恤;他若想活回来,反而要再交三十两?”

书吏已经恢复了那副没表情的模样,仿佛刚才的冷汗从未流过。

“嫌贵,你可以继续死。”

窗外日头正盛,顾长安却第一次觉得,在云溪县里当一个活人,似乎比在妖窟里逃命还要贵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