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活籍银

顾长安没有掀柜台。

一来他刚验完身,户籍还没盖印,真打起来就成了冒籍拒捕;二来这柜台用的是老榆木,很结实,掀坏了他多半还得赔钱。

他拿起那张复籍单,将三十两银子从头到尾重新算了一遍。银子没算错,规矩却很会挑人:有父兄的可以亲属作保,有功名的可由县学作保,有钱的也可以缴一笔保金。顾长安双亲已故,秀才没考上,身上又只剩不到六两银子,恰好每条路都差一步。

“我只有五两。”他说。

书吏伸手抽单子:“那就出去挣。”

“出去以后,我还是死人。”

“死人也能挣钱。”

“钱存不进钱庄,也不能立契。”

“可以花。”

“城门有照生镜,死人怎么进来花?”

书吏总算抬起头:“那是你的事。”

他气人的本事显然不是一日练成的。

顾长安也不再争,只将手按在纸上,轻声道:“辰四十二。”

书吏抽纸的手立刻停住。

“三个死人死了两遍,还有一张比失踪日期更早的尸籍。这些若还不够抵那笔保钱,我去请县学教谕帮忙算算。”

“一码归一码。”

“那就让教谕看看,到底能不能归到一码。”

两人隔着柜台对视了数息。书吏先松开手,从抽屉里取出一张巴掌大的木牌,背面印着“和顺保籍”四个小字。

“户房不放债,旁边的和顺铺放。你交五两,剩下二十五两让他们垫,还能替你出保。”

“利息多少?”

“你自己问。”

和顺保籍铺就开在县衙西墙外,两家的后墙几乎连在一起。铺面只有一间,门口等着借钱的人却排到了街上:有给刚出生孩子上籍的,有为逃荒妻子补籍的,还有两个死了父亲、却无钱销户分田的兄弟。

人要生、要死,都有人等着收钱。

轮到顾长安时,掌柜甚至没问他姓名,只看了一眼户房木牌,便从柜后抽出一份早已写好的契书。

借银二十五两,月息三分,利随本滚。三月不还,先收田,再收屋;田屋不足抵债,本人去县中石场做工,每月工钱尽数充债,食宿另计。

顾长安逐字看完,指着“食宿另计”:“若进了石场,每月工钱能不能抵上食宿?”

掌柜笑得很和气:“年景好时,还能剩几十文还利钱。”

“年景不好呢?”

“在石场多做几年,总能等到好年景。”

顾长安想了想:“我刚活,就要把自己卖掉?”

掌柜严谨地纠正:“不是卖,是抵。”

“有区别?”

“卖了以后,你就不是自己的了;抵了以后,只在债还清之前不是。”

区别确实有,只是没想象中那么大。

顾长安没有立即按手印。他先问清可否提前还款,又追问利息是否按日折算,最后要掌柜将“三月不还”改成“连续三期不还”。掌柜嫌他问得细,却又不愿放走一笔注定能收到田宅的买卖,最后只同意了第二条。

正要落印,门口忽然有人道:“顾公子,借银前何不先同我谈谈?”

宋有福换了件宝蓝色外袍,笑着走进来。他对掌柜显然很熟,抬手就让人送了一壶茶,又把一锭十两的银子放在顾长安面前。

“你从黑风岭活着回来,脚行也很高兴。这十两算是压惊钱。你拿上,离开云溪县,尸籍与抚恤的事便到此为止。”

“我若不走?”

“县衙会问你去了哪里,也会问你看见了什么。”宋有福端起茶,脸上仍带笑,“山里那些东西若知道你活着,大概也会问。顾公子是读书人,应该知道什么答案最安全。”

顾长安听懂了。十两是封口费,也是买命钱。收了它便得离开,不收,宋有福就会让官府与山里的妖一起知道他在哪里。

“谢宋掌柜关心。”顾长安将银子推了回去,“可我这人怕麻烦,还是死得正式些比较好。”

宋有福的笑意淡了几分:“你已经死过一回。”

“所以才知道,这事不能让别人代办。”

保籍铺掌柜垂眼看契,仿佛两人的话与他毫无关系。可顾长安看得清楚,宋有福进门时,对方便将一张空白纸压到了契书下面。他今日说的每句话,都可能会被送到别人桌上。

“我还有一事想问宋掌柜。”顾长安道,“尸籍上说,十七份抚恤都由脚行代领。我既然回来了,我那一份是不是该还给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