辰时未到,苏氏北码头先送来一封索赔信。
乌鹭仓火灾征用了商队两辆车、十三匹粗棉和三日脚夫。北路三家货主要求苏氏承担延期损失,其中一家扬言以后改走秦家车队。掌柜在信尾写得直白:继续替官案运人,商号这个月要少三成进项。
沈令仪把信放在军令拓件旁。她不能一边要求裴家为旧令付出,一边把苏氏今日的损失全记成义举。粗棉按进价、车马按误工、货主赔付按契约分别入账,若查案经费不足,由她停分红的银先垫,不能扣脚夫工钱。
裴砚舟来复核军令时看见账页,问:“你要用自己的钱买一个公平名声?”
“垫付不是最终承担。待案结再分官府、军中与商队责任。”
“案若三年不结?”
“垫付人承担资金被占三年的风险。”
他听出她没有回避,脸色却仍冷:“苏氏当年靠军路赚的,恐怕不只这些。”
小树、鲁爹和书吏还没到,两人站在外厅,第一次把父母的责任摆在同一张桌上。沈令仪说苏氏旧账已查到十六笔减税、七笔护航优先与四笔军眷重复脚费;有些是合法报酬,有些边界含混,另有两笔由苏婉清亲签。
“你早知道亲签?”
“昨夜北码头掌柜送到。”
“为何没告诉我?”
“还没核原账。”
裴砚舟笑了一声,笑意很薄:“你要求我不能晚交位置,轮到你母亲的签字,就先核过再说。”
沈令仪胸口一紧。她想解释苏氏账可能是管事代拟、母亲只签总额,可话到唇边,忽然与他昨日替裴靖川找药方疑点没有分别。
“你说得对。”她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