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妻愿意。女儿那年十二岁,她不知道全部。”
钱妻两年前病故,女儿钱穗已十九岁,仍在织场。钱茂每季收到一封她按印的平安纸,却没有自由来信,也不知道她是否能离开。
钱妻当年所欠并非凭空。钱茂母亲治病借过十八两,夫妻又因驿站失火赔过六两。他们确实需要一处躲开债主的地方。但转入西岭后,妻女八年织布已足以抵清本金和约定利息,织场仍以住屋、棉线损耗续记九两。
钱茂见过前四年的结算,后四年只收平安纸。他明知债可能早清,却怕追问使府方收回保护,便继续沉默。对妻女的爱与不敢确认她们是否仍愿付出,同在他的选择里。
“所以你留在桂园?”
“我若走,平安纸就停。”
长公主提供的住处是真,牵着女儿的线也是真。他不是被铁链锁住,而是在一个明确交换里选择沉默:他不说截信和西书房,府方保证女儿有饭、不被旧债主带走。
程素娘问他是否愿作证。
“先让我女儿自己说愿不愿离开织场。”
“若她愿意留下呢?”
“那也要让她能自己寄信,工钱自己拿。”
钱茂没有要求无罪,也没有拿九年截信只换女儿一条命。他愿承认烧信、退信和收取每月三两的经手银,条件是妻女当年的债与他的责任分开,不把钱穗列作受益同谋。
谢临渊答应分开调查,却不能承诺钱茂不被收押。九年间至少有数十户因此失去消息和抚恤,他是关键经手者。
“我知道。”钱茂道,“我不是怕坐牢。我怕你们先把我带走,再叫她在西岭等下一张没人寄的平安纸。”
他愿在桂园接受受限看管三日,三日内由程素娘去西岭见钱穗。若三日没有消息,他仍可拒绝完整口供,但已承认的事实照录,不能收回。
这不是用家属安全交换免责,只是给一个沉默多年的人确认家属不再被当作筹码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