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她知道七仓。”裴砚舟道。
“至少知道其中一些。”沈令仪没有把猜测写满。
谢临渊派人核了徐家旧案。告示、田契和女儿证言都还在,冒领使用的正是裴靖川名下调令。调令声称旧侯遗命,要给阵亡亲兵家属补粮,实际领粮者却没有一个来自裴家旧部。
徐家女儿已经四十多岁,在城东替人洗衣。听说官府要重查,她没有先问能赔多少,而是问那张说母亲偷粮的告示还在不在。
“小时候我去井边打水,别人都说我娘装可怜。”她搓着洗得发白的手,“田早被转卖三回,追回来又要赶走如今种田的人。我不要你们今日把他们撵出去。先把告示改了,再到我娘坟前念一遍。”
她还要求也查清那十石粮最终给了谁。若真给了逃难伤兵,她不愿把伤兵再说成贼;若进了官仓管事口袋,则要把人的名字写出来。
沈令仪将三项分别记下。洗去徐母污名、追偿被收田价、核冒领实益人,是三件事,不能用一句“假牌所害”一起结清。裴砚舟也写明裴家愿先承担告示更正与坟茔修缮费用,却不以私赔换取撤案。
裴砚舟把徐母名字抄到案卷首行。
他父亲未做过那张牌,也没发过那道令。可徐母失去的田,确实是在裴靖川名字下被取走的。证明清白不是把假牌扔进火里便结束,还得找到谁因这个名字受了损失。
回城时,曹瘸子忽然追出门,把一只包了多年油纸的小银圈交给沈令仪。
“那女人取最后一批牌时掉的。我本想熔了,后来不敢。”
银圈内侧没有花纹,只刻着两个极小的字:三娘。
这不是柳三娘掉的耳坠,却有人把她的生活称呼刻在了自己耳上。
她借的或许不只是一个死者姓名。
还有一个活着逃出去的女人,曾经用过的称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