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 不是内奸名单

“知道旧衣去了哪里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她的行为确实提供了身份资料,却没有证据证明她知道用途。沈令仪没有用“内奸”二字定她,先停差、封账并等待核验。秦玉娘看着跟随自己十余年的嬷嬷,既恨她泄出儿子的身体特征,又无法把一百文谢礼写成蓄意换子。

这正是秦兰的控制网最难拆之处。

二十八个名字不是一张同罪名单。有人被胁迫,有人贪小利,有人主动投靠,有人只在一套看似寻常的旧衣、药包和请假手续中完成一环。若全部重罚,真正操盘的人可以躲在众怒之后;若全部宽恕,受害者的损失又无人承担。

沈令仪与谢临渊定下四级记录。

第一类,明知会伤人仍持续传递证人位置,先拘后审;第二类,受胁但行为已造成伤亡或重大损失,保护亲属同时限制本人行动;第三类,受胁且及时补证、未造成可确认损失,留案观察;第四类,不知用途的一次性经手,只作证人,不公开羞辱。

每个人可凭新证据升降,不能由出身或主家一句话决定。

裴砚舟从军械库送来一条补充:军中被迫冒名者也应使用同样分级,不能因为穿过敌方军服便一概当作同谋。

沈令仪看完,问韩策:“这条是他自己写的?”

“是。世子说,高平和陆三都曾替换死人名字,但陆三咬毒,未必是忠心,也可能是家人仍在手里。”

她将补充列入规则,却注明:不得反向用受胁身份免除裴砚舟本人主动隐匿的责任。

韩策把原话带回。裴砚舟只回了一个“可”字。

当日午后,九名备名者的身份凭证开始核验。裴昭的族谱出生页、洗三礼簿和童年医案都是真的,没有被换过的迹象。危险不在于他已经是假的,而在于有人为将来准备了一个与他相似的人。

头七四十名册中,编号十七的空白身份页恰好标着:十五岁上下,左肩微高,膝后有疤。

送托孤书的冒名者使用十七号领牌,备名页又记录裴昭身体。两条线连接起来:有人已经开始用“未来的裴昭”替今日的裴昭递交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