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9章 伪书卖人

“不是让我选。”她说,“是他们念三个,叫我挑一个。”

她手腕上有一道新烙痕,形状像半朵莲。

云雀第一次录供时,说自己二十三岁。女官根据骨龄判断她至多十五,却没有直接把记录改成十五,只写“自述二十三,估龄十四至十六”。

牙行教她成年年龄,是为了让买卖看起来不涉及幼童。她背得太久,已经不知道真正岁数。

问到家乡,她只记得门前有一棵开白花的树。南境开白花的树遍地都是,这条线索不能拿去大规模搜村,否则会把她的故事公开。官署只在失踪儿童旧报中做有限比对。

女医检查手腕烙痕时,她不断重复“我自己不要家”。直到确认牙行人不在门外,她才小声问:“这句话可以不说了吗?”

“可以。”

烙痕的半朵莲在灯下发红。

假拒书上每一个字都正确,危险恰在它没有明显破绽。地方官看见承明厅印式、本人指印和两名见证,便把“不公开”误解成“不许再问”。牙行由此获得一堵合法外观的墙,任何哭喊都可被说成临时反悔。

云雀逃出来那日,是趁买家挑选时故意打翻灯架。众人救火,她从后窗钻进河沟,沿水走了两里才敢上岸。第一个遇见她的巡丁看见拒绝书,险些把她送回牙行,幸而同行老卒注意到文书写二十三岁,而她身量明显还是孩子。

“若她长得高些呢?”沈令仪问。

巡丁低头。靠外貌怀疑年龄可以救下云雀,却不能成为随意扣住成年女子的理由。新查验须结合本人陈述、骨龄范围、文书生成时间和见证独立性,任何一项都不能单独决定。

十三名被卖者中,有四人此前确实签过真实拒绝书。她们拒绝的是原生家庭查找,不是拒绝官府在遭受伤害时介入。牙行偷换了拒绝对象,把对亲属的边界变成对所有救助的放弃。

朝中要求废除拒绝登记的人拿这四例说制度失败。新帝问,若废除以后原生家庭循名册找上门,谁承担后果。无人回答。制度被滥用需要修复验证和适用范围,而不是把最容易被伤害者已有的一点选择先收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