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9章 伪书卖人

假拒书看起来几乎与真件一致。

上面写着本人自愿不登记原名、不联系亲属、不接受官府查询。牙行拿它证明被卖者是“自愿断亲”,地方官因此不再追查来历。

原本保护人拒绝公开的纸,成了堵住求救的墙。

朝中有人主张立刻废除拒绝登记,改回全员核名。

新帝没有同意:“被滥用的是假纸,不是拒绝本身。”

承明厅比对后发现,假件少了一道本人可随时撤回的条款,见证人也都用同一枚模糊指印。纸张来自南境官造纸坊,印章却由京城流出。

能够接触原版格式的人不少。书吏、印匠、送文驿卒都可能泄出。

沈令仪先修改验证办法:拒绝书不再作为阻止调查的凭据,只约束官府不得主动公开;一旦本人求助、出现伤害迹象或身份争议,必须重新确认本人当前意愿。

同时,真假不能只靠一枚印。每份拒绝书留一段由本人选择的验证方式,可以是口令、旧物描述,也可以指定可信之人。验证内容另封,不与公开文书同存。

“若本人不会写,也没有可信之人呢?”书吏问。

“那就由两名互不隶属的见证人分别记录,不许牙行、雇主或同行者包办。”

制度又变复杂了。

可南境已有十三名女子凭假拒书被转卖。最小的只有十一岁,文书上却写二十三。

第一名逃出来的女子叫云雀。她不知道自己姓什么,只记得牙行每到一处便让她重新选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