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句话后来被抄进各州书吏培训的首例。
临走前,她却叫住沈令仪:“女匪陈九姑,我可能见过。”
二十年前,她曾给一个肩部中箭的女人接生。
陈秋娘洗清错名后,县衙提出赔她一两银。她没收,只要求派人在集市念三日更正,因为错名已经当众贴过,不能悄悄在卷里划掉便算结束。
县令觉得丢脸,最终还是照办。第一日有人围观取笑,第二日便有人拿着自己的全录来查,第三日又找出七处官补旧名。
纠错一旦被允许公开发生,完整无误的假象也跟着裂开。
陈秋娘在最后一日带来一段更久远的记忆:她曾替那名真正的女匪接生。
陈秋娘第一次看见“陈九姑”三个字,是在集市公告墙上。有人当场认出那是二十年前被斩的女匪,围着她指指点点。她替人接生四十年,昨日还有人求她救命,今日便有人把刚出生的孩子从她怀里夺走,怕沾上匪气。
因此县令提出私下删名时,她坚决不同意。错误在最热闹的地方公开,纠正若只藏进档案深处,她往后每走进一户人家,仍要自己重新证明一遍。
县衙最初拟的更正告示只有一句“前录有误”。陈秋娘要求写明错误如何发生:书吏为填满空栏,仅凭年岁、籍贯和烫伤从刑册中配了一个名字。县令嫌这样会损害官府威信,她反问,难道只写“有误”,威信便能从别人身上长回来。
太子最终准许全文张贴。三日宣读期间,那名补名书吏也在场。他不是恶意陷害陈秋娘,只是上峰每日催报,要求空栏率不得超过一成。他为了让考核好看,连续给一百四十六人配上旧名。
“不知道为什么不写不知道?”沈令仪问。
“表上没有这个选项。”
一句话把问题从一个糊涂书吏推回了表格本身。新规不仅允许留白,还增加“本人不知”“官府待核”“本人拒答”三种不同状态。空白不再等同遗漏,也不再给经手人自由填充的借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