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9章 魏安受审

魏安没有请求闭门审理。

承明厅外坐满了受火灾牵连的人。有人房屋被烧,有人因绑架受伤,也有人因他敲钟才找回失踪亲属。

审判没有先问他“是好是坏”,而是一项项列事。

纵火三处,其中两处事先清场,一处因风向突变伤及六人;绑走两名证人,未施刑但限制自由;伪造路引四份;主动投案,交出证物;揭出薛成和听松院线索。

功不能抹罪,罪也不吞掉功。

受伤最重的木匠要求魏安赔一只废掉的右手。银钱赔不了手,只能按终身失工、医药和家中赡养计算。魏安名下无产,赔偿将从他曾替薛成经营的暗账中追缴。

“那钱本就是脏的。”木匠说。

“先退给原主。无法确认原主的部分,才可用于赔偿。”沈令仪答。

魏安最终被判流役八年,前两年不得减免。因主动交证和阻止第三场火势,后六年可依实际服役评议,但不得由皇帝、太子或沈令仪单独赦免。

宣判后,他问能否去北地修驿路。

“为何?”

“我娘想带我走的方向,是北边。”

这不是法定理由,三司没有当场答应,只将请求附卷,交服役署按缺额决定。

魏安没有再求。

押走前,许青从南陵送来一匹青布。布上没有字,只缝着一只护腕。魏安将护腕交给木匠的女儿,让她替父亲护住伤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