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7章 她先决定自己还叫梅婆

屋里的人都停住。

“她是我女儿,也不能替当时的我选。”梅婆摸着那张画,“可我今日愿意继续叫梅婆,是我选的。”

同一个名字,十九年前来自别人,今日可以由她重新确认。名字没有因为承载母女深情便自动合法,也没有因为当年代选便必须舍弃。

旧名陈玉枝是否公开,梅婆拒绝。她不想找夫家,也不追丈夫军功。若北地还有人来寻,只可先递信,不得进桂园喊名。

女儿的画由她带走。原名抄纸与旧牌仍封回第六袋,新选择单另放最外层,以后查验人先看“梅婆”与拒绝公开,不必先读陈玉枝。

女吏原想在总目上写“第六袋已处理”,梅婆不同意。她只决定现名和公开边界,军功与抚恤还没有结果,不能用一个“处理”把以后能问的事关掉。总目改成“本人已选择现名,余项待本人另议”。

梅婆又问,若自己死后,旁人能否打开旧名袋。现行规则没有答案。她不愿把决定永远交给桂园管事,也不想让女儿已亡便由长公主府代答。最后她在袋外留遗愿:死后十年内仍不公开;十年后若有人提出具体亲缘或军功申请,可由三名无利益关系者限定查验,不得将旧名刻上她的墓。

“十年后的人可能不听。”抄经婆子提醒。

“所以今日先写。”梅婆说,“不保证他们一定守,至少不能再说我没讲过。”

其余袋子的现有权利人也不会自动照抄这份遗愿。有人可能希望死后归旧姓,有人愿把两名都留给孩子,有人不许任何人再开。梅婆的选择只能成为一种可选写法,不成为十七人的新规。

长公主听到这里,低声问:“你连死后都不愿回陈家?”

“我不是不回。”梅婆说,“我在桂园活了十九年,这里也是我到过的地方。人死了,不能又只剩出发那一处。”

长公主问她,为何不把军功领回来。阵亡军眷若核实,梅婆可能得到一笔迟来的抚恤。

“可以只领钱,不回名吗?”

兵部最初说不行,抚恤必须按原军眷姓名发。沈令仪要求他们说明为何。若只是账册习惯,便不能拿习惯逼老人恢复不愿用的名;若涉及冒领,可由限定核验确认旧名与现人一致,公开支付仍写现名。

兵部需要三日研究,梅婆不等结果,也不先放弃。她说钱若能领,就拿来修梅树井壁;若必须把旧名贴到门口,她不要。

这不是清高,是她给隐私与银钱排出的次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