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袋属于那个病故小梨。送往城东的询问信当日下午有了回音。织户陈娘愿意见女吏,却只在家中说,不来桂园。
她承认小梨真名叫许秋禾,是自己姐姐的女儿。姐姐死在逃难路上,孩子靠苏婉清临时牌进医馆,仍因肺病没熬过冬天。陈娘当年害怕无籍孩子连累全家,丧葬时没有报真名。
“如今愿意补吗?”
陈娘看着满屋织机:“先别告诉我儿媳。让我自己说。”
她需要时间面对自己当年的怕。女吏只留下补名方式,没有拿愧疚逼她当场签字。
桂园木匣其余十五袋也不一次拆。先按袋外是否有本人现况逐一递询,失联与亡故另列。木匣从“苏婉清所有”改记为“十七人分袋存物”,由现有权利人共同决定保管方式。
薄账中的三只印泥盒则作为苏婉清行为证据单独封存,不让个人取回姓名时还要顺带保管整件案物。
拆分完成后,匣底露出四行数字。
不是姓名,是银两:二十七两、五十四两、一百零八两、二百一十六两。
每一笔都是前一笔的两倍。
苏婉清账中只付过第一笔。第二笔由秦嵩府车夫领取,已在染料仓对上。第三笔来自内库“军眷安置”,第四笔则记入先帝功德碑预备石料。
一条从救十一名妇孺开始的临时路,银子每隔数年翻一倍,最后走进帝王歌功的石碑。
七仓拨银链第一次露出了完整的递增规律。
而下一笔若仍翻倍,应是四百三十二两。
当年账上,恰有一笔同额银子没有去向。
名目是:新军牌木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