细雨十年前被带回京时,车夫将同样铜虎交给门房,随后七名姑娘被分去不同院落。她记得门房把路符投入一只木桶,桶底已经有许多。
“桶如今还在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你愿意带路吗?”
细雨没有立刻答。与她同住的六名姑娘还有三人不知旧契被查,若她带官差进后门,管事可能先把她们当知情者关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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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先让她们知道。”她说,“每个人自己决定出不出来。不能只因为我认得路,就把所有人拖到门口。”
青黛眼里有急色,最终没有劝。
沈令仪答应先送分别封口的六封信,不以细雨名义召人。她们可以见、可以回信,也可以不理。
青黛问细雨是否需要她陪着等回信。细雨说不用,走到庄门却回头:“鞋放桂园。下次来若下雨,我自己换。”
青黛没有追过去塞鞋,只交老汪保管。她脸上有了极浅的笑,却没把这句话当成妹妹已经愿意回家。
六封信送出前,细雨逐封看过。信里没有“解救”“认亲”,也没有说官府已经替她们决定旧契无效,只写清查什么、可能带来什么后果,以及不回信不会受罚。她把第三封里的“带你离开”划掉,改成“听你决定”。
“字差不多。”送信的小吏不解。
“差很多。”细雨说,“前一句里,路在你们手里;后一句里,路在她自己脚下。”
沈令仪将改过的底稿留下。以后凡涉及被改名、转卖和强留的女子,问话文书都照这个意思写。不是因为细雨说的每句话都成规矩,而是官府终于肯承认,有些好意若不留拒绝的位置,也会像命令。
当晚,第一封回信到了。
写信的姑娘不肯离开公主府。
她说自己如今是针房管事,手下养着十九个人。若要查后门木桶,先保证针房本月的工钱不会因她开门而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