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别这样。”沈知夏说。
“哪样?”
“像我要给你颁奖。”
“我控制一下。”
她被逗笑。
真正谈完以后,两个人又把更实际的东西说了一遍。
共同的家庭事,一起决定。
铺子仍然由沈知夏自己负责。
陆沉川可以问、可以提意见,不自动有决定权。
他的工作也一样。
孩子是共同责任。
周桂芬的事,若影响东巷,两个人一起划边界。
谁的个人东西,谁自己做主。
说到这里,陆沉川忽然道:
“搬回来不是拿回以前的位置。”
沈知夏看他。
“最好不是。”
“那就是重新找位置。”
这句话她没反驳。
一个月没有评分。
没有“验收通过”。
只多了一个新的决定:
把“共同的事”和“个人的事”说完以后,两个人又碰到一个最现实的问题。
钱。
过去婚姻里,钱曾经是最容易让沈知夏窒息的地方之一。
陆沉川工资交家里。
看起来很负责。
可谁需要多少、周桂芬拿什么、家里买什么,常常变成一句“都是一家人”。
现在重新同住,钱不能再靠那句含糊话过。
“家里吃饭、水煤、孩子日常,怎么出?”陆沉川问。
“可以设一笔共同家用。”
“每月固定?”
“先试。”
“多少?”
两个人真拿纸算。
粮。
煤。
菜。
小满托儿点零用。
偶尔药钱。
不把铺子的收入算进他的工资。
也不把他的工资全塞进家用。
最后先各拿一个约定数进共同钱袋。
谁临时有大支出,再说。
“你工资剩下的你自己管。”沈知夏道。
“你铺子的钱你管。”
“嗯。”
“家里共同支出从共同袋出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娘来借呢?”
这个问题终于又来了。
陆沉川停了停。
“如果是她自己的事,我先用我自己的钱。涉及我们家共同钱,先跟你说。”
沈知夏点头。
这比一句“以后不会”实际得多。
陆沉川又问:
“你娘——”
说完自己先停。
沈知夏看他。
“我娘那边也一样。”
规则不只对婆家。
这才叫共同生活。
两个人甚至给那只钱袋找了个最普通的布袋。
没写“夫妻共同”。
只写“家用”。
小满回来看到,还问:
“这个也是还在工作的钱?”
“这个是在吃饭的钱。”
孩子笑得直拍桌。
生活真正合在一起以后,最浪漫的谈话后面,常常就是这样一只装煤钱、菜钱和药钱的布袋。
从后天开始,一起住。
至于住进去以后会怎样——
这一次,没人要求先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