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边都不是没道理。
顾兰香最后没有定一个统一比例。
只定三件事:
先查是不是个人明显失误。
再看当时是不是已经教过、确认过。
最后才看损失多大、个人能不能承担。
王桂英坐在旁边,全程没说话。
会后她问沈知夏:
“是不是因为我,大家以后都要被扣钱?”
“不是。”
“那为什么开会?”
“因为你这次让一个原来模糊的问题出来了。”
这句话让她好受一点。
但不是完全好受。
真正的成长也不是所有羞愧都能被漂亮解释掉。
两周后,她独立做另一条童裤。
小主,
这次量完裆深,自己让孩子蹲了三次。
母亲都烦了。
“差不多就行。”
王桂英却说:
“上次就是站着差不多。”
这句话很笨。
却足够说明那次返工没有白过去。
衣服交付后没问题。
她没有专门跑来报喜。
只在红山自己的尺寸本旁画一个小勾。
真正熟练的人,大概也不会每做对一件就需要别人夸。
同一时期,何小琴也开始问“谁做的谁认”到底有没有例外。
“如果客人明天就要,而原店关门呢?”
“可以救急。”
“那不是谁方便谁做?”
“先救急,再把费用和责任送回去。”
“若原店不认?”
“那就再处理。”
姑娘皱眉。
规则一到现实里,总会长出缝。
沈知夏越来越少说“这就是规矩”。
她更愿意说:
“先按这个处理。”
因为她已经见过太多事情证明,今天刚写好的办法,明天便会碰上新情况。
责任有归处,是为了不糊涂。
不是为了让人遇到急事时,抱着规则站着不动。
之后怎么协作救急,再另外说。
王桂英后来再遇孩子裤裆问题,没有直接先量裆深。
她让孩子先蹲。
先看现成裤子哪里勒。
再量。
动作多一步,反而更快找到真正问题。
王桂英自己后来总结得更直接:“认错,不等于什么都自己扛;找人帮,也不等于把错推给别人。”这句话顾兰香听完没改。
第二次处理时,大家已经没有第一次那种慌。
顾兰香最后没有把这次错误做成“警示案例”贴墙。
王桂英也没被当众讲第二遍。
已经查清、已经承担、已经改过的事,没有必要反复拿来证明一个人犯过错。
这点让红山几个人都轻松不少。
这两层若混在一起,就又会变成谁方便谁永远多做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