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嫂那件棉袄,最后在约定的新日期上午九点交。
其实前一晚八点多已经能穿。
只剩边角没完全熨好。
若沈知夏想证明自己“只差一点”,昨晚便能叫人来拿。
她没有。
约的是第二天九点。
就九点。
罗嫂进门看见衣服已经挂好,第一句果然问:
“昨晚是不是就好了?”
“能穿,没完全收完。”
“那也没叫我。”
“你昨晚不是要去婆家送东西?”
“对。”
“提前也不一定方便。”
这句话让罗嫂笑了。
“你总算知道,客人也不是天天坐家里等你。”
衣服穿上。
抬手。
弯腰。
没问题。
沈知夏把说好的两角退给她。
罗嫂不要。
“又没耽误我。”
“原来写的是前一天。”
“你提前告诉我了。”
“还是我排错。”
推两回,罗嫂收下。
转手又把两角放回裁板。
“我男人裤脚长。这个另算。”
“另开一张。”
“你们做账的就是麻烦。”
“钱一样,事不一样。”
罗嫂敲敲两枚硬币。
“那我懂了。”
晚交那两角,是沈知夏没做到原约。
裤脚这两角,是新活。
若不分,月底只看见钱没动,就会像晚交从来没有代价,也像裤脚白改。
临走,罗嫂又留一小包麻花。
“这个不是钱。小满吃。”
这回沈知夏没往外推。
钱退清。
麻花是情。
晚上,小满嚼着麻花问:
“晚一天就是坏事吗?”
沈知夏想了想。
“有人因为这一天误事,就是大坏事。”
“没误呢?”
“娘也还是没做到原来答应的日子。”
“那你说对不起了吗?”
她一下愣住。
白天她解释。
退钱。
重新排。
却真没说过这一句。
第二天罗嫂来送丈夫裤子,沈知夏忽然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