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材料不能证明以后所有衬衫成果都归沈知夏,却足以证明眼前中档基础版不是她只帮忙看了几眼。
叶秋兰也把自己的修改笔记放上桌。后领平衡和车间工序由她提出,袖山方案是两人共同判断;她应对技术复核与采用建议负责,却不同意把初版制作者一并写成自己。
“若纸样出事,厂里当然先找我。”她说,“可承担厂内责任,不等于可以把别人画的线算到我名下。反过来也一样,知夏不能拿初版署名,说以后车间怎么改都只听她。”
这句话把争议从抢名变成了责任分层。
赵明远让人取来技术成果登记册。过去的记录大多只有一个负责人。有人画版、有人做样、老师傅最后签字时,前面的人常被统称为参加;若是学徒,大家觉得理所当然。沈知夏是外协,既不在师徒名册,也没有厂内岗位,这个旧办法第一次显得装不下。
厂务干事提出折中:成果登记仍由叶秋兰任技术负责人,备注写“沈知夏参与制版”。
“参与到哪一步?”沈知夏问。
“就是主要参与。”
“一张表几年后再看,主要参与可以是量过尺寸,也可以是整张基础版。我要的不是排在叶师傅前面,是把做过的事写准。”
她提出四项并列:初版制作者、技术复核、样衣缝制、厂内采用责任。一个人可以兼任多项,但不能因表上只留一格便把其他工作压成协助。外协身份写在姓名后,不影响责任追查;合同结束以后若纸样继续生产,厂内采用责任仍由在岗人员承担。
生产科担心以后每张小改都要列一串人名,表格太繁。
叶秋兰说:“小改写修改人和日期即可。现在谈的是基础版,不是换一粒扣子。”
会议没有立即通过新表。厂务登记格式涉及别的技术项目,不能由一场衬衫会随手改掉。会议图旁临时补了三行:沈知夏——初版;叶秋兰——技术复核;孙师傅——样衣缝制。‘外协协助观察’被当场划掉。所有改动由原填写人和会议主持人签字,不偷偷换一张像从未出错的新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