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核草稿没有把原协议抄一遍。
曹干事先问:“既然前六个月没有再出强行带孩子、闯里间这些事,为什么还要延长分居?”
“因为不再越线,只说明最坏的事停了。”沈知夏说,“下一阶段要看普通日子能不能一起过,不能把不犯错当成已经修好。”
陆沉川在另一边签下同意。他没有用自己按月寄款、查信或处理陆家责任换取缩短期限,也没有要求把“分居”改成听起来温和的说法。
第一类仍是住房,却比原来多了一条退路。红山家属房在复核期内继续按里外间分住,母女使用里间,陆沉川探亲住外间;管理处书面确认不因一方提出离婚或另看房便提前收回。沈知夏若租用其他住处,只需告知小满的安全地址和正式接送路径,不等于自动放弃调解,也不需丈夫批准租约。
陆沉川提出对等条款:他的驻地、值班和可能调动若影响探亲与紧急联络,必须先通知沈知夏与托儿点,不能先让陆家人知道,再由亲属挑选怎样传话。
第二类是钱与工作。每月十二元抚养款、陆家旧债和共同生活支出继续分账;沈知夏的红山、县厂收入归个人,不因夫妻关系改善变成家庭统一调配。她接不接活,不用陆沉川批准;若影响接送,她提前说。陆沉川可以问她累不累,却不能替她退单、找领导,或拿津贴换她停工。
曹干事看见“可以询问”四个字,问这也要写吗。
“要。”沈知夏说,“从前我只写不能做什么,最后连正常说一句累都像要防着。边界不是让两个人永远不说话,是说了以后谁作决定。”
陆沉川补了一句:“她说累,不等于把决定交给我。”
第三类是小满。父母的婚姻意见不由孩子转达;谁接送、谁迟到、备用人是谁,仍在托儿点留纸。陆沉川探亲有确定批复才写红圈,可能日期写铅笔;小满可以拒绝、缩短或中途结束单独相处,大人不得因她一次愿意便默认以后都愿意。
若母女搬走,陆沉川当然要知道小满住哪儿、去哪儿看病,也得多承担接送。可‘我是父亲’不能变成翻工作账、拿房东钥匙、随时进门。
第四类是亲属。周桂芬、陆秀玲和陆建民探望小满须提前约定,祖孙单独相处仍暂停;以后是否恢复,要看孩子意愿、成人是否停止谈离婚归属,以及父母共同判断。老人病情、子女赡养和沈知夏是否继续婚姻继续分开,谁都不能再用照护换撤证、同住或沉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