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元暂不发。
先说清这两元是什么:供销社给整批订单的按期奖励,不是沈知夏个人制版费,也不是退回来的耗材钱。接单时没说这两元归谁,就并进这批可分钱里,照已经算好的工分补发,别临时再造一个‘主事奖’。
顾兰香算过,分到沈知夏手里是四角一分,冯巧云三角八分,其余人按工分各得不同数额;托儿与清场轮值已经在原工分中计入,不重复领取。两元全部有去向,尾数一分放公共袋并在下次分钱时抵出。
沈知夏收下自己的四角一分,没有为了显得公正连该得的也不要。
真正需要改变的是下一批。
她们在新订单纸上增加“协调事项”,不写负责人头衔,只列具体动作:询价与交期确认、首样往返、材料异常联系、验货和结款。谁做谁记实际时辰;普通跑腿按公共事务工时,涉及制版判断仍按技术工作另谈。同一件事不能既领制版费又重复领协调费。
费率没有直接照踩机工时。坐车和等待不能因为没动针便归零,也不能把等半日都算成高难技术。试行一个月:实际外出与现场处置每个时辰一角,单纯等候能转做其他活的不计;电话、写单等不足半个时辰的事项累计到月底。每批接单前先估上限,超过上限须说明为何增加。
协调人不能既替客户改条件,又独自确认自己增加的工时。涉及加价、延期或退货,由另一名当日轮值者看过来往纸条再签;客户只肯口头说时,也要记下时间和在场人。以后谁多跑了腿,就把那一趟记下来,别等月底只剩一句‘我做了很多’。
顾兰香问:“若供销社又给奖励呢?”
“先看它奖励什么。按期、质量或多卖,都写清。接单前约过分法,照约定;没约过,仍归整批收入,不能等钱到了再挑最讨喜的人。”
冯巧云担心协调费会养出只说不做的人,提出负责人每批仍须至少承担一项可验的生产或终检。沈知夏没有赞成。能接单、核料、追款的人未必都适合踩机,往后组里若真有人专做排工,把管理劳动逼成附带生产反而会乱。她们只要求协调结果有记录、对全组开放,不强加必须做几件衣服。
这场分账开了近两个时辰。没人因为多得几角便欢呼,也没人因少拿便被写成眼红。刘春梅发现一笔锁边工分漏记,当场补核;冯巧云的一件返工已经扣过,不再从奖励中第二次惩罚;顾兰香少签的一次验货由在场两人证明,补在事实栏,却不补一个事后新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