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修好也不给奶?”
“不给。你愿意借谁穿,再由你说。”
孩子认真地点头。
周桂芬见儿子不帮自己,只能重新拎起竹筐。筐太重,陆建民又没来,她故意放手想让陆沉川接。儿子却只把掉在地上的衣服捡回筐中,没有替她搬去教师宿舍,也没要求妻子心软。
“你就看着娘一个人拿?”
“我可以送回陆家。”他说,“但不能留在这里逼知夏白做。”
周桂芬最终不让他碰,咬牙拖着竹筐走了。
围观散去后,陆沉川没有进入屋。他在门外把旧档回执递给沈知夏:“县里已经受理,三天后可以核1981年第一批汇款。需要本人或委托证明。”
“我自己去。”
“路费和小满照看怎么安排?”
“何主任也要去县里,可以同行。小满若愿意,由三婶看半天。”
陆沉川点头,没有争着代办。
他按约付下一角六分修衣钱。沈知夏找零、开收条,把钱放入木盒。这是丈夫第一次作为普通委托人支付她的劳动,不是把整月津贴塞过来替她决定生活。
当晚,她拆开小满旧外套。内衬鼓起的位置不是棉花结团,而是夹着一张折得极小的白纸。
纸外还包着一小片旧糖纸,像有人怕潮,临时将它塞进夹层。缝口用的线与外套原线颜色不同,针脚粗而急,不是沈知夏自己的手艺。她先请三婶看过原状,又让陆沉川在门外作证,才剪开最后两针,避免日后有人说她自己放入。
三婶还记得,这件外套前年曾被周桂芬拿去正屋,说要替小满续棉,过了两日才送回东厢房。谁把回执藏进去尚不能就此认定,但至少藏入时间有了可以继续核对的范围。
纸已经被洗过几回,字迹洇开,最下方的日期却还能看清。
1981年十一月。
那是一张比目前所有查询记录都更早的汇款回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