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家若只能靠小满的药钱供弟弟,早该换个过法。”
桌边没人接话。
对账持续到天快黑,只核完近期和几笔有回执的旧款。初步结果写了四页:六个月一百二十元中,明确妻女专款四十五元,能确认用于小满退烧片两角,其他用途待举证;更早三笔妻女款中,至少二十八元有弟妹受益记录。
这不是最终的一千多元,也不是当场追回巨款,却第一次让每一笔钱有了方向。
陆沉川另取一张纸,写下自己先支付小满复查、母女临时住所修缮和基本生活的款项。这些不计作陆家还债,也不要求沈知夏撤申请。
“你给多少?”马长顺问。
“先留六十元,由知夏本人保管。旧档核完后再补。”
周桂芬猛地撑住桌沿:“六十元全给她?你回来路费、回驻地都不要了?”
“我另留了。”
“她拿钱跑了怎么办?”
陆沉川看向母亲:“这本来就是她和小满的钱。她怎么用,不叫跑。”
他将六张十元纸币放到桌面,没有直接塞给妻子。沈知夏数清,写下收到日期和用途性质,把钱装进自己的布袋。
她没有因为终于握住六十元便感激涕零。六十元足以付药、路费和短期生活,却远不能买回女儿差点失去的命运。
“余下的账继续查。”她说。
“继续。”陆沉川答。
何翠英收起四页记录,宣布次日去县邮电档案处申请更早底档。就在众人准备散开时,陆沉川从七封回信中抽出一张,放到陆秀玲面前。
“最后一件事。”
他指着信中一个写错后涂改的“满”字:“秀玲,你写这个字,一直把右边少一横。”
陆秀玲的手不由自主地往身后藏。桌上的煤油灯恰好亮起,照见她指尖沾着方才写记录时留下的蓝墨水,也照见那封信上颜色几乎相同的旧字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