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缺什么就写缺什么。别给我写又卖了一次。”
阿禾最后坐到桌前。他没有原籍,要证明“阿禾”不是冒用别人的名,只能从云溪做过的工一路列来。留民营试工牌、守车钱、童船伤银都有号,短工契上留下几处不同日子的指印。
一名外渡船夫问:“谁都起个称呼,就能有籍?”
“今日不发籍。”顾长安道,“先查他冒了谁。河仓若说冒名,得拿出那个人。”
青尺在案单“被冒者”一栏翻了数次,始终空白。少年不因此成了有来处的人,却也不能因为没来处,就自动承认他偷了某人的名字。
四十七人各说各的。船夫收过运活棺的钱,仍有人给渡奴带过路,其中一名卖灰者知道河仓要拿灰封人声,却照收货价。这些不是所有人都清白的结案故事。顾长安把实际做过的事另成一册,交陈三更决定哪些须由县衙继续查。
第三十一号船夫郑老六,说到第三趟活棺便停住了。他先说不知里面有人,阿禾从旧渡摘录中找到同一船号,却见收条加了一项“闷声灰钱”。给棺塞灰,才多出八十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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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老六望向门外,他妻子也望着他,手里攥着一条晒硬的裤带。妇人一直以为丈夫不过借船挣钱,从未问过为何夜里回家要洗两遍耳朵。
“第一趟我不知道。”船夫把指头按在八十文上,“第二趟听见拍板,问管事,说是发疯的囚人。第三趟我没再问。”
“第三趟是谁?”
“两个人,没看脸。一个喊东渡的娘。我把船撑快了。”
堂后有人冲上来,被陈三更拦在桌边。那人从衣内取出一张报失单,儿子就从东渡失踪,日期却比船夫这趟早两个月。他想将两件事认作一件,又说不出儿子曾在棺里被押过。
顾长安把报失号记到别栏,没给他们凑成一对加害者与苦主。郑老六该为送过的活棺受查,丢儿子的人也该继续找,但日期对不上,就不能让一场发怒替掉这两件事。
船夫的妻子走到堂中,拿出那条裤带。带头内缝着六枚铜钱,是丈夫在河仓倒塌那夜交给她的,说往后别再问哪处来的。
郑老六把眼睛闭了片刻,交代剩余分利藏在自家船底,另有四份运货签。他仍是曾被活鱼籍押住的人,也仍有自己收钱后明知不问的选择。
顾长安把这份笔录交陈三更,不压进青尺的补偿格。镇妖房封船、追银,明日由临水继续问;河仓私索暂封,不会使这些签条跟着失效。
郑老六被带去后院时,回头问:“你刚才救我,是为了抓我?”
“是为了不让仓主先把你当钱收走。你做过什么,活着才问得清。”
那人没再说话。堂外几名先前盼着看河仓坏人受罚的百姓退开了,郑妻仍在桌前,等书吏把她交来的六枚钱封进小袋。封签上的日期与数目,她一个字一个字看过,才肯按印。
河仓的债索,不能替官府追责;官府追责,也不能只用河仓索价决定谁有罪。
午后,青尺开始敲桌,三格格面同时变红。离七日验限只剩半日,堂上四十七个附状已经齐了,原告栏却没有一个能来领。
顾长安从残片拓文里找到一行旧验仓规则:异库灾毁,先验特许存续;仓主未续、货损未明,不得转押补偿。它是用来保护特许仓免受旁人乱索的,如今仓主想索别人,也得承认自己尚存。
陈三更上午已带人去过沉舟渡。旧址三次宣告,文书未被接去,留下的木仓残段也不再认外柜编号。仅凭无人应门不足以证明主体消灭,他们又验了主钟残片、四房印归位后的空槽,并请南堤船户核对木仓折断时辰。
水牢那句“原告早死了”没有写成正式证词。水尸不知道说的是哪任仓主,往堂上一放,反倒容易给整卷供词找出一处不能追问的空口。
“现仓主已被斩,特许印随主水账归河。”顾长安把各项材料铺开,“下一任是谁,续号在哪,原告若不补,就只能暂封私索。”
青尺仍反复浮出“一百二十年存续”。老书吏在旧拓文旁盖下临水档印,把那一百二十年与最后一次仓主续号分别列开。经营过多久,不证明明日仍有个能接文、能赔钱、能受罚的仓。
日落前,尺面终于出现结果:原告续存待核,私损暂封;当事人就地候验,证物另录。
四十七份附状并未变成无罪书,也没有换成送往青州的押单。顾长安把这张结果简项退给书吏,要求附状连同验仓材料一并转呈。青尺压上卷尾时,一条极细的青纹爬到顾长安指根。
他早知道借尺办事会留痕,把手退开,以布包尺,改由临水档印与当事人先封卷。尺只录转呈结果,不把顾长安记作每项事实的担保。青纹短了一截,仍未完全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