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五十八年不能一次花完

【剩余有效修为:四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。】

共花十三年四月锻骨,三年六月盘蛇,加七日试行。一月按三十日折算,余数逐笔验过。顾长安另将年月记在私册,阿禾封的是实程与药量,陶郎中只封脉案。他们能核今日的身体,不必也不知道他如何省掉那些年月。

锻骨大成并未踏入易筋境。盘蛇第一层只是补承力和变化,后面怎样炼筋、怎样换血,他手上有书,却还没有验证完药材和身体条件。顾长安没有再花修为。当晚静卧时,脊背里的微震还在一节节向外散。

小主,

乔镇山的信恰在次日送到。信附百拙武馆地址,另写一句:锻骨深练后至少养足七日,再动换血念头。这一轮深练刚过一日,距启程还有两日,余下的休养只能在车上补齐,不能赶路同时练强招。

韩四看了“百拙”二字,低声骂了一句。

“认识?”顾长安问。

“打过一场。”

“谁赢?”

韩四把信反扣在桌上:“去时记得先付束修。那老东西认银子。”

水牢深处的响声打断了二人。

那里关着河伯仓留下的一具水尸。它原先伏着不动,自青尺先前收到临水水损案单以后,便开始隔半个时辰撞门。陈三更已经用三重铁栏锁住,尸身每碰一次,便从嘴里吐出一个人名。

梁绾。陈三更。魏氏。阿禾。

陈三更拿来水牢旧册,尸身入牢已有九年,腕内烙印与一名失踪镖师相合。镖局送过认尸单,河伯仓却以押物未清为由扣下,后来县衙把尸身转来作了镇水的看守物。残存筋劲来自生前易筋,没有能供夺岁簿收取的完整妖魄。

顾长安另抄镖师姓名,压在牢门外。他若不得不碎尸,往后也得告诉家属碎的是谁,不能只写一件旧水损。阿禾看完问能否现在放走,陈三更摇头:身上催案契还会扑活人,得先找断它的法。少年把姓名牌系紧,没有再以为开一道牢门便能把所有事情结束。

案单共四十七人,罪名分别是盗官物、擅改籍、私夺照契眼、无籍冒名。最下方要求持帖协查七日内查验,过期先按失职撤去准入文。

“拿我们的伤病作期限。”陈三更看得发笑,“倒算得准。”

他要先碎尸,顾长安请他留一刻钟。水尸额头有案件牵引,尸身是已经死去的易筋武者,只有残筋还按旧习扑人。把它留住,可以试新架,更可以看催案如何落到活人名字上。

他们先放下一层铁栏,尸身仍以腰锁牵着。顾长安避开正面,用侧步让它一爪掠过,再试盘蛇松筋。卸得早了,右肩被擦出血;第二次只卸半分,力从肩旁滑过,伏虎架才完整送回。

尸身撞在铁栏上,栏没坏,它肋下积水却炸开一处。他连用五次便停,换直架扣住尸肘,韩四随后重新收链。没有斩杀,没有修为,只有右肩一道新伤和一页能用来判断缺口的记录。

“能打易筋?”陈三更问。

“一个死了、不懂改招的。若活的也这么站着让我试,才算。”

水尸回牢后,额头牵引依然催动。顾长安试着把青尺离远,尸身仍在同一时刻撞门;催案并非七执事亲自看着,是塔内旧页按时执行。他不把石牢当作训练场再放一次,只用纸记下每轮间隔。

在案单附页写“调取原告特许存续文书”,青尺停催半日。再写“核河伯仓原址是否尚可送达”,又多一日。延时不是随便添字,每项都要有实际调查,不做便会反记拖验。

顾长安选定九月二十一在县衙公开查验。陈三更负责请四十七人,陶郎中负责让顾长安那日能坐到堂上。阿禾抄完传告,水尸忽然不再撞门,望着石缝,发出一句与催案全然不同的哑声。

“原告……早死了。”

顾长安没有立即写成证词。尸身只说五个字,谁死、何时死、和这桩案是什么关系,都得另验。

他把原告栏那三个字圈起来:河伯仓。要去青州,先得把临水最后这一笔查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