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河伯上岸

临水县没有城墙,只有四条长堤。

平日十二道水门把河渠引进城中,灌田、运货、灭火;今夜水门尽数落锁,黑水仍沿石缝往上爬。南堤到县衙不过三里,顾长安等人走出百步,鞋面已经没在水里。

街上全是醒着的梦游人。透明小鱼悬在他们耳后,鱼尾牵着一根水丝,带主人朝最近的河渠走。镇妖卫不敢下杀手,只能用草灰封耳、麻绳捆腰,再把人拖进高屋。捆得松了,人会继续爬;捆得太紧,鱼籍便从亲属身上补寿。

“别斩鱼。”顾长安拦住一名挥刀的镇妖卫,“鱼种断了还会钻回去。”

他展开从河伯仓带出的水账。每条透明鱼靠近,账页便浮出对应姓名和立籍经手人。顾长安以刀背挑起鱼身,将它引入原本收货的账页。鱼种回到账中,百姓能清醒一刻;水账却越来越重,像背着一口灌满河水的棺。

“只能拖多久?”陈三更问。

“看主册。主册不毁,鱼还会孵。”

“那就快。”

陈三更说话像下叉,一句只管一个动作。他留六人沿街救人,另六人跟着冲县衙。顾长安没有纠正这种粗糙分法。眼下水每半刻涨一寸,先让人动起来,比站在堤上把方案讨论得漂亮有用。

第二支押运队从东街闯入,囚车上挂着“秋狱转押”的牌子,车里却有老人、妇人和七八个孩子。押役见镇妖卫便亮青州文书:“巡核使镇灾,阻拦者同罪!”

陈三更接过文书,扫一眼就撕成两半:“秋狱犯人没有案号,转押没有目的牢,这张纸只剩印是真的。”

押役拔刀。顾长安的右腕已经拆板十余日,仍不适合硬撞。他侧身让过刀锋,以伏虎架卡住对方肘弯,再借街水一滑,将人送进旁边卖鱼铺。赵大若在,会直接折腕;陈三更则用短叉钉住衣袖,先留活口。

“押运名单在哪?”顾长安问。

那人咬死不说。阿禾从车辕下摸出一只油布袋,里面有一百张已经盖好的水损单。押役不是硬汉,只是知道名单比自己的命值钱,早把东西藏在随时能扔进水沟的位置。

单据与梁青册亲笔信印序一致。陈三更让副手押人守车,车中百姓却不能就地放开。鱼籍已经孵化,一旦没人牵,所有人都会自行走向水门。他只得再留下两人,给每人腰上串绳。

到县衙时,十二名镇妖卫只剩八名。

大门紧闭,门内站着数百白布蒙面的渡奴。那些尸身有的穿河工服,有的还戴着孝帽,胸口全贴空白鱼鳞。河伯仓用他们搬了多年货,如今仓体将毁,外柜把所有旧工具都调来守最后一方县印。

陈三更举叉:“临水镇妖房奉令镇灾,开门。”

县令的声音从二堂传来:“陈百户擅扣青州河工,勾结外县凶犯,已经革职。再进一步,按反叛论。”

“谁革的?”

“巡核使手令。”

“是刚才让三百人沉河的那位?”

里面没有回答。渡奴齐齐拔刀。

陈三更用双叉撞开门。他不喊“杀”,只报位置:“左廊四人,封腿;中门两人,打鱼鳞;余下跟我去水阁。”

渡奴没有痛觉,心口也不是要害。镇妖卫以钩锁缠脚,再用镇妖钉封住胸前鱼鳞。顾长安走最后,专挑倒地仍能爬的补钉。他没有因为这些人已经是尸体便随意砍碎。每留一具完整身份,事后便可能多找回一个失踪者。

前院打到一半,河心传来巨响。

水下之物托着半座木仓越过长堤。它没有固定形体,所有被沉入河中的人都在黑色背脊上留下一部分:手、牙齿、头发、脸,一层压一层,组成一座会呼吸的岛。巨眼位于最前方,沿途不断问:“名字。还我名字。”

临水百姓过去称它河伯。真正与官府签约的却一直是河伯仓。它只吃过祭品,从未看过契。

仓主鱼首契身趴在巨眼上,腰部以下已经被咬掉,仍抱着外柜印和半本水账。它一路指向百姓:“名字在那里!吃满三千,便能上岸!”

巨眼触须伸入街巷。第一个被卷起的是卖棺铺伙计。他替旧渡装过许多活人,却只按工钱办事,从未在水账分利栏签名。水账翻到他那一页,触须迟疑片刻,转而缠住铺子后院的东家。东家每年从河伯仓领“死客引银”,十二次重抄都按过印。

这说明水下东西并非只认血亲。它沿的是谁主动承接、续签或领取过祭利。梁青册若给它一个准确入口,它会先追账上的人;入口写得模糊,整座城都是名字。

顾长安没有因它暂时抓对一人便放心。饥饿一百二十年的东西,吃完经手者未必停手。

八名镇妖卫撞开后衙时只剩五名能走。水阁建在一方深池中央,梁青册站在阁顶,面前铺着三丈白纸。纸上画着一条无眼无口的黑鱼,县令跪在旁边,双手捧印。

第一笔已经落下。

河面黑色背脊长出双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