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五章 打结

断码 金笑 1503 字 26天前

第二,小吃店位于靠前面入口的位置,凶手抛尸却不走前面的大道,而从街后口进入。

一方面是怕前面大道有摄像头,另一方面表明,他抛尸的时候没开车,因为后入口是停不了车的。

而尸体冷冻过后非常沉,没开车,说明尸体被冷冻存放的位置离这边很近,凶手应该就住在附近。

老城区的楼都没电梯,尸体上下搬运不易,所以,要重点排查附近住在一层二层的商户和居民。

这就是现有凶手的线索,而专案组会上,重点讨论的问题,是这起案子,到底是不是模仿作案。

首先从击打后脑的伤痕鉴定来看,击打王胜远的凶手身高,要比前两起,高了至少三公分。

再就是力道,没有前两起力道重。

如果前两起是因凶手半蹲或者屈膝,力道应该比站直的时候小,可实际上比第三起案子,击打后脑的力度大。

这说明,击打王胜远后脑的凶手,和击打张欣雅与阮真的凶手,并不是同一个人。

另外就是王胜远身体的另一个伤害,这是前两起死者身上不曾有的,胸口被利刃刺中过。

通过血液凝固情况看,刺入前胸和击打后脑的动作,几乎是同时的,就算是前后脚,中间相差的时间也非常短。

也就是说,要么是击打后脑后,刺穿他的胸口,或者先刺穿胸口,再击打后脑。

但无论哪一个先后顺序,都不太符合搏斗过程的逻辑。

因为尸体上检查到多处伤痕,推断出受害人生前有过激烈的搏斗。

两个警员根据伤痕,模拟了一遍。

不管如何做,都不符合规律,因为无论是先击打后脑,还是先刺穿胸口,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,被害人都会瞬间失去反抗能力。

凶手没有必要,正面刺穿后,再绕到受害者正后方,击打一下。或者在背后击打,再绕到死者正面刺一下。

而且,从胸口上的伤痕看,是由下向上的伤口,说明凶手比死者矮,或者是在死者比较低的位置。

这非常不符合搏斗的习惯,综合这些,法医认为,凶手应该是两个人,同时做出击打和刺穿的动作。

因此有要一部分警员认为,王胜远的案子,是模仿作案,毕竟冰箱抛尸案太轰动了。

但法医接下来说的一点,又似乎推翻了这个想法。

投影仪上放了尸体被发现时拍的照片,冰箱打开后是一个拉开口的蛇皮袋,尸体蜷缩在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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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判定是死后马上放进了蛇皮袋,连带着蛇皮袋一起扔下了海,泡了一段时间,又被捞上来冷冻。

问题就在这个蛇皮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