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7章 裴明珠搬出针线箱

“因为这是我从自己箱里找到的。”

她不再把所有重要东西自动交给更会办事的人。

旧衣签背有秦玉娘年轻时的字,写“明珠代送”。裴明珠当时只有六岁,不可能承担。有人借一个孩子的名把裴昭衣物送出,又让姐妹关系成为经手痕迹。

秦玉娘回忆当年常去“明珠铺”买珠线,自己可能只写商铺简称。她没有立刻认错,裴明珠也没有把六岁名字被用的痛全部归给母亲。先查铺契,是两人少有的不互相逼迫。

秦玉娘被请来辨字。她承认背字是自己写的,却说“明珠”指一间珠铺,不是女儿。那间铺子早已倒闭,账主恰是秦家远亲。

解释可能真实,也可能方便。裴明珠没有当场喊母亲撒谎,只要求秦玉娘提供铺契。秦玉娘答应三日内找,逾期就记录未交。

当晚,她暗中托丫鬟送五十两给女儿。钱没有附信,只说冬衣费。

裴明珠收下十两作为母亲自愿赠予,退四十两。她不需拒绝所有帮助证明成长,也不接受一笔足够让自己继续依赖旧生活的巨款。

十两并非随手塞进箱底。她请账房写成母女赠银,三两买棉被,两两交下月床钱,一两添灯油,余下四两留作生病与停工。账房笑她连亲娘的钱也记,她说正因为是亲娘,才不能等日后吵架时各凭记忆。秦玉娘后来看到副页,只把“冬衣费”三个字圈了一遍,没有再叫人添钱。

秦玉娘收到退银后哭了一场,第二天仍派人送来真正的铺契。铺契证明“明珠铺”存在,却在裴昭衣物转出前一年已停业。旧签沿用停业铺名,仍有问题。

停业后铺印由秦家库房收存,三年前才报损。秦玉娘负责娘家祭务时曾看过,却没核去向。她既可能被借字,也有家族失管责任,不能只以“是铺不是女儿”结束。

绣坊工作没有为家事暂停。裴明珠因查夹层迟到半个时辰,被扣相应工钱;管事也因清点时未发现暗层补做检查。她不是贵女来体验生活,规则对她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