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遍军令展开。裴砚舟按约逐句复核,在“原家不复申”旁发现一处压痕。纸上原本可能还有四字,被刮去后再覆墨。书吏用侧光看,只辨出末字像“愿”。
若原句是“非本人所愿,原家不复申”,责任会不同;若只是“依借名者愿”,又是另一层意思。谁也不许补全。
鲁爹记不起。他只说当年有人为“愿不愿归名”吵过,裴靖川摔过药碗,段崇当天离营。常鹤鸣便派人去鞋匠街找段叔。
等待期间,苏氏北码头回信到了。两张亲签一张是准女工冬日随军车返乡,另一张是“军眷货与商货并单计脚程”。后一句导致后来重复收费,却也让军眷货能搭上不肯空跑的商车。
沈令仪没有从中挑一半替母亲辩护。她写下待核的四件事:当年军眷是否另付官运费,苏氏是否知情,脚程收入流向何处,返乡女工是否真的到家。
“我也会查自己的母亲。”她对裴砚舟说,“不是为了与你各交一个有罪的父母,也不是为了证明我比你公正。”
“那是为了什么?”
“因为她做过的事会继续落在活人身上。”
裴砚舟看着那两张亲签拓样,终于没再问她疼不疼。他把自己昨日砸柱的损坏记入军府修缮,亲自赔木料钱;她则把迟交一夜写进材料流转页。
他没有因为她也犯了同样的错便感到轻松。相反,那让他更清楚迟延不一定出于恶意,也仍会缩短别人选择的时间。两人第一次没有用“我理解你”收住争执,只把各自晚交的一夜并排留在纸上。
两笔责任挨在一起,却没有相互抵销。
午后,找段叔的人空手回来。
鞋匠街最里间还热着一锅浆糊,桌上放着一双刚纳到一半的童鞋。修鞋人像是才离开不久。
鞋底下压着一块苏氏旧木牌。
上面写的不是货号,是沈令仪小时候的乳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