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两个孩子共用一个名字

第二封信里,阿松问京城蒙堂是不是真有每天一张纸。小禾照实说,纸不够时两人共用,也会替善堂搬箱换笔墨。他没有把自己的日子写得比乡下体面。阿松则说军田去年收成只有四石,堂叔报六石是把别处租粮也算进去了。

孩子的话不能直接当田租结论,却提醒大人,六石年产并不可靠。调查因此先找晒谷场、粮袋和邻里分粮,不拿堂叔或巧娘任何一边的估算直接追债。

程素娘从军田册边角发现一行补注:“原子若归,另以族田补嗣。”这说明过继时有人预想过小禾回来,只是族田如今已被堂叔长子抵债卖掉。

买田者并非秦家,也不是善堂,是邻村一户普通粮商。粮商付了正常市价,不知道田背后承诺过另一个孩子。若为履行补注强行追回,新的无辜家庭又会受损。

“那句补注是谁写的?”

里正认出是吴守义婆母按口述请人添的。老人当年没有彻底放弃孙子,却也没有阻止阿松借名。

巧娘听完,只说:“我要见她。”

这一次婆母同意了,但提出在安平驿旧牲口市见,不回吴家,也不进善堂。她怕堂叔知道自己承认补注后,停掉每日药饭。

沈令仪答应安排公开茶棚,不由侯府单独接人。老人、巧娘和两个孩子是否同场,分别询问。

出发前,小禾把课簿上的“吴禾”自己划掉,改写“小禾”。

孟先生问以后若取大名怎么办。

“以后再改。”孩子道,“这个先给阿松从册上拿下来,他也不用替我背着。”

名字仍未解决。

但两个孩子已经知道,自己不必先把另一个人赶走,才能开口说我是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