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婚书之外

“原因可以记,话也照原样记。”巧娘道,“别替她改成愿意认我。”

沈令仪又问她是否还愿意见婆母。

“见。我要亲口问她。”

不是去求一句承认,而是让两个人都不能躲在传话者替她们整理过的理由后面。

小禾的出生还留在另一件东西上。村中木匠给孩子做过一只摇篮,吴守义在横木上刻了一棵歪稻穗。摇篮后来借给三户人家,如今仍在邻村。木匠愿意作证,却要求先把摇篮送还正在使用的人家,不能为了进京验木让一个新生孩子没地方睡。

沈令仪只请人拓下稻穗与旧刻痕。木材年岁、邻里借用与稳婆红纸可以互相补充,摇篮继续留在婴儿身边。

婚姻之外,真正难算的是十年共同财产。

巧娘与吴守义成亲后一起垦过两分荒地,荒地后来并入军田。她卖绣活买过种子,吴守义出力挖沟。若只认军籍,田全归吴家;若只按巧娘出钱,又会抹掉丈夫和堂叔后来的劳作。

巧娘拿出一张旧借粮条。借的是三斗谷,归还时多了一斗,落款由吴守义按印,旁边却写“巧娘绣钱已抵”。夫妻把同一笔债一起还过,这比喜宴上的红烛更接近日子本身。

“这些够官府认吗?”她问。

谢临渊派来的书吏答:“够提出婚姻与共同生活主张,不保证一次认定。”

巧娘没有失望。她已经听惯了所有人许诺“交出来便一定有结果”,如今一句不保证反而更可信。

她提出先做两件能做的事:在小禾临时课簿旁加注“母亲巧娘本人抚养”,不写未经确认的夫姓;把两分荒地列入争议,不许堂叔趁核验卖掉。

至于婚姻最终如何写,她愿意等婆母和吴守义消息。

当日傍晚,裴砚舟把侯府保存的婚契副本带到听雪堂前厅。那张纸把沈令仪的嫁妆、寡居住处、侯府祭产和世子责任写得很清楚,四署印记一个不少。

“我们的婚书比巧娘齐全。”他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