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母亲的白鹤印

苏婉清不掌军籍,也没有替侯府注销世子的权限。她的私印若被用于复核,只可能承担另一种作用:确认某笔与注销同时发生的财物交接。

裴砚舟没有因为注销的是自己便把公文带走。他在院中完成覆印,原件仍回大理寺封匣。两枚印的缺口吻合度高,却有一处鹤足深浅不同,可能来自盖印力度,也可能说明使用的是复制印。匠人只能给出“同模或精细翻制”,不能确认就是哪一枚实物。

沈令仪第一次面对母亲可能主动参与的证据。她没有立刻说母亲必是为保护自己。苏婉清可能留证,也可能知情转运,甚至可能在某一阶段同意用商路隐藏军械。死者不能被女儿的怀念自动洗白。

别院账桌有一道被反复磨平的刻痕。青黛用侧光照出残字,不是密信,只是旧账房做算术时刻下的数字:六、三、二、一。与秦家票号六张兑票的拆分顺序一致。

刻痕不能证明是谁算账。大理寺拓下痕迹,连同桌木年代一并记录。

后院井旁,老仆指认半年前有人来取过一只空樟木箱。来人持尚书府盖印的修缮单,自称替老爷清理亡妻遗物。老仆没有记住脸,却保留了对方留下的铜钱,因为其中一枚是十年前停铸的北境军钱。

裴砚舟认得那种钱。他的旧部常把废军钱磨成垫片,用来固定箭囊扣,不当货币使用。它可能来自羽林旧部,也可能从旧货市买到,仍不是身份指认。

御史台随后回报:尚书府修缮档中没有那张单,所用沈从谦私章却为真章旧样。旧族宅库房则确实存有一批苏婉清婚前文书,但封条完整,最近一次开启在八年前。

沈从谦被请到别院。

他看见第三只印匣时,第一句话不是“不知情”,而是问:“你们在哪里找到的?”

谢临渊让书记记下原话,再问他是否知道第二枚左翅白鹤印。

沈从谦沉默很久,承认苏婉清病重前曾请匠人复制随嫁私印。她发现有人用沈氏旧商路替侯府转运军械,担心原印已被拓样,便做一枚副印准备替换。副印完成后,她没有销毁原印,而是把两枚分别封存。

“一枚给了谁?”

“她没告诉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