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同堂听审

听审设在侯府前厅,两张案桌相隔六步。

裴砚舟与沈令仪同堂,却不并席。御史台先问男主失联、隐匿、用名与旧部;再问女主开棺、代管、藏证与苏氏垫款。双方可以听见,不能替答,也不能用眼神确认未公开内容。

第一问给裴砚舟:为何确认程铎姓名后仍继续使用其军牌。

他答为了穿过乌鹭仓旧军线,也承认自己曾认为只要最终归还姓名,短期借用便可接受。程家后来承担误葬、舆论和财产冻结,证明他的计算漏掉身份被使用期间的现实后果。

御史问是否愿以救出潘七、保住名单抵销。

“不抵销。”裴砚舟说,“可分别记功与责。”

第二问给沈令仪:明知丈夫生还后,为何不立即报御前。

她提交四十八时辰风险表、三处藏点证人状态与自己签下的异议。她承认参与有限隐匿,理由是当时单署拘人和证物集中风险过高;同时说明自己反对无限延期,并推动十五日公开终点。

御史追问,若当时判断错了,谁负责。

“我对自己签下的延期负责。裴砚舟的早先隐瞒不归我,官署强取风险也不归我。”

她没有用夫妻共同决定把责任均摊成谁都不清楚。

第三问涉及沈从谦。兵部指出女主父亲签过注销净册,她是否利用代管权销毁沈家不利证据。

沈令仪交出主动入卷的六份签名、副报摘录和西账房封存记录,也交出自己曾拒绝“撤封换母亲死因”的私下交换。证据链能证明她没有销毁,不能证明父亲无责。

裴砚舟被问是否因岳父身份放松追查。

“没有。”他说,“但我曾在婚前隐瞒调查,剥夺她判断父亲证据的机会。”

两人的回答相互关联,却没有互相洗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