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6章 藏点不能全交

阅卷前,三人先搜身并各带一名自己选择的见证。密室窗封纸、门外滴漏计时,原件每翻一页便记录页码和接触人。任何人不得单独抄录完整连续三行,以免一份摘要即可还原军阵路线。

兵部老主事认为限制近乎羞辱,裴砚舟在隔室提出放宽。沈令仪没有同意:“防的是任何一个持有人,不是怀疑某位大人品行。”顾明昭也接受同样搜检,老主事才不再坚持例外。

三份摘要第一遍出现两处差异。一处是“二十七人”还是“二十七名”,不影响内容;另一处是青石驿副报写“令出中枢”还是“令经中枢”。原文墨迹在“出”字旁有刮痕,不能强定。核验副本因此保留两种读法,不为朝会制造一个更干净的结论。

藏点本身只交一处已经清空的鱼骨祠,但同时说明清空日期、原物转移见证和现保护状态。它不是假藏点,而是一个真实用过、已经依法结束功能的地点。

皇帝若只想确认裴砚舟确有藏证,这一处足够;若想控制全部证人,必然会拒绝。

裴砚舟仍担心条件过硬:“朝会在明日,我们没有第二次谈判。”

“所以还要写拒绝后的动作。”

若宫中不接受,他们将在朝会开始前把核验副本交四署,同时向宗正寺公开“世子生还证据已经存在”,但不公布本人位置。裴砚舟在午后到大理寺报到,结束无限隐藏。宫中可依法拘人,却不能再说他凭空诈称复生。

谢临渊要求修改“报到”方式。裴砚舟不能突然出现在大理寺门口,引来百姓、兵部和刺客同时围堵;他应先由两名独立医者完成当日身体记录,再由宗正寺验真印连续性,最后在封闭院落登记本人。公开消息可以先发,露面安排后置。

沈令仪同意。结束隐藏不是制造一场戏剧性现身,而是让身份从秘密证据逐步进入可承担的公开程序。

“你到大理寺之后,我可能被一并问罪。”沈令仪说。

“方案里写共同决定和你的反对记录。”

“记录不能保证无罪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他们都没有把共同承担误写成共同安全。

第三处藏点的触发条件也重新分配。裴砚舟原想交给程素娘的那一段,只在他死亡或失联时公开。沈令仪加上“任一持有人遭无文号拘押超过十二时辰”,防止朝廷不杀人、只长期隔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