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第二份申请便出了问题。
第一份凭据发出后,营外来了十几名老兵。他们不是申请军功,只想知道不恢复旧籍会不会被视为逃户。兵部无人敢答,因为旧律从未预留这种情况。
太子下临时令:试行期间,申请本身不得触发逃户追捕;若另有罪证,须另案立卷。否则人一走进衙门便被扣下,再好的申诉入口也只是一张网。
兵部尚书担心有人借机洗脱逃役。沈令仪没有否认风险,只要求查具体服役与逃役事实,不能把“换过名字”直接等同于有罪。
规矩刚挂上营门,第二份申请便把所有人难住。
兵部退表并非逐份审查,而是看到“原籍不明”四字便统一盖回。三千二百份申请叠在库房,最下面一批已经受潮。有人从春天等到冬天,仍不知道自己缺的是哪一项证据。
太子让兵部把退回理由拆开。是服役事实不足、领取人无法确认,还是仅仅不肯恢复原籍,必须分别写明。第一轮复查便发现,一千七百份中有四百余份除原籍外证据齐全,另有二百份其实已附同袍证明,只因表格没有对应栏而被视作未交。
马会的申请摆上案时,兵部尚书问,若允许用现名领功,今后任何人都可换个名字冒领。裴砚舟没有用“相信老兵”反驳,而是让马会当场画北门城防。马会画错一处箭楼,却准确标出第三夜临时堵上的排水孔。正式军图没有这处,只有亲手搬过沙袋的人知道。
他左肋还有一道被倒钩箭撕开的旧伤。军医簿记载“马得水左胁伤”,伤形、年月与天气全能对应。同袍证词则证明他后来被叫作马会。三类证据连接的是同一段服役事实,不需要先把他变回一个不愿使用的名字。
兵部仍要求他说明为何替兄入伍。马会没有美化。兄长新婚,父亲偏爱长子,家里便让未婚的弟弟顶名。他当年不敢反抗,后来在军中活下来,也不愿回去让兄长一家因冒名被拆散。
“你不追究兄长?”
“我今日只领军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