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安名下暗账清理了整整两日。部分银钱来自薛成卖药,部分来自被换名者缴纳的“安置费”,另有一部分确是魏安自己做木器所得。若把全部没收,等于拿他干净所得填补脏账;若全部保留,又会让受害者无从追偿。账房逐笔追源,无法追清的部分先存入公管账户,不直接归官府所有。
八年流役宣判后,魏安问能否在北地服役,不是为了离母亲更近,而是想修复自己纵火烧断的那段驿路。服役署最终把请求与工程缺额、身体状况一同评估,不把悔意当特权。他被分到北地,却不是他指定的那一段。
木匠妻子提出的公平之问让堂上沉默。沈令仪没有说“恶有恶报”,也没有说时间会抚平。判决能做的是让魏安持续赔付、让治疗和生活支持不中断、让木匠一家不必每月亲自向伤害者讨钱。它无法归还那只手,承认做不到也是判决的一部分。
许青送来的护腕由木匠女儿收下后,魏安没有把这看作原谅。他只托人回信,说布料钱从自己服役工钱里扣。许青随后回了两个字:不用。她送的是自己的决定,不是替木匠一家接受他的补偿。
押解出城前,魏安请求看一次母亲留下的绢。三司准许隔匣查看,不许携走。他看了很久,没有再说“她选过我”,只把那句话写在申请摹本的理由里。确认被爱不能替他免罪,却让他不必再靠伤害别人证明自己值得被选择。
薛成的四十八页供词就在此时送到。第一页那六个字像一句悔悟,也像他最后一次试图控制旁人如何理解自己。
沈令仪没有先读第一页。她从最后一页的签名、纸张编号和是否缺页开始查。一个擅长替天下选择的人,即使认罪,也未必会放弃安排叙事。
木匠的赔偿核算没有只按右手工价。医者说明他还会长期疼痛,妻子需减少做工照料,女儿也曾停学三月。这些连带损失分别核定,却不把一家人的余生全部换成一个总价后结清。
魏安服役所得首先保障最低生活,剩余按比例进入赔付账户。若把工钱全部扣光,他只能依赖黑市或他人救济,赔偿反而难以持续。受害者不必因此承担他的生活,服役署负责基本食宿。
听审席两边都有人不满时,魏安没有发表悔罪长言。他只确认每一项事实是否记录准确,并在纵火第三处旁补写“我当时知道风向可能变”。这句话使过失更接近明知风险,而不是单纯意外。
押解车离开后,承明厅没有撤下十七张木牌。它们保留到上诉期结束,让受害者可核对判决是否漏项,也提醒后来人,一句流役八年背后包含许多彼此不同的责任。
判决送达木匠家时,女儿问八年以后怎么办。女官如实回答,刑满不代表赔付自然结束,未结部分继续依能力执行;但若魏安失去劳动能力,也不能把债转给家属。责任有期限和边界,不靠下一代无限偿还。
魏安离京后,赔付账户每季向木匠家报告一次,但不附他的悔罪书。受害者有权知道钱是否到位,不必被迫阅读伤害者的心路,也不承担证明他已经变好的责任。木匠也可随时申请停止接收与钱款无关的任何消息。申请不需要说明理由。
第一页只有六个字:我没有替天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