挖出的铜剪锈得发黑。剪轴拆开,里面卷着半幅名单。名单上仍没有人名,只有十三名女子各自选择:愿认夫家、不认旧籍;愿取回嫁妆、不领抚恤;愿见孩子、不公开身份;愿什么都不要,只求别再找。
末尾是苏婉清的字:“若我死后有人要把她们归成一类,请把这张纸烧了。”
她留下的不是总名,而是一份反对总名的证词。
可纸背还有另一行墨,明显晚写多年:“十三人已归并,可用。”
这行字模仿苏婉清,却把“并”字最后一竖写得太直,与香料包上的婚房二字相同。
有人后来找到铜剪,抄走选择,又把原物埋回去。他知道婚房暗记,也知道十三件嫁妆流向。
知道这些的人,除了苏婉清,只剩当年替她整理嫁妆的贴身女使素屏。
素屏早在多年前离宫,上一轮追查只确认她曾坐皇后安排的空车离开。她之后去了哪里,始终没有答案。
顾明昭看着那行新墨,忽然想起一件事。婚礼前夜,夏嬷嬷见到的女人始终低着头,斗篷下露出的鞋尖绣着半朵莲。
苏婉清从不穿莲纹。
素屏穿。
所以第二次进婚房的人,可能根本不是苏婉清。
门外这时送来旧东宫井的消息。井壁里找到一只莲纹鞋,鞋中塞着袁同礼的腰牌。
鞋底还是湿的。
沈令仪没有让人把婚房重新封死。
墙上暗字已经拓下,铜剪和薄纸各由不同的人保管。屋子本身不再需要作为一个完整证物占着侯府。她请青黛把妆台移回原处,又问当年那十三件旧物的主人是否都已知道东西曾被做成暗记。
十二人中,三人已经去世,两人离京,四人明确拒绝再被询问。剩下三人愿意听,却要求分开,不在侯府见面。沈令仪照办。苏婉清把她们的选择藏在嫁妆里,本意也许是保护,可藏匿本身同样剥夺了她们修改决定的机会。十八年过去,旧纸不能替今日的人继续作主。
顾明昭留在空房里,看见床帐上还系着婚夜未剪净的一小段红绸。她问儿子是否怨自己把白鹤印借出去。
裴砚舟没有给她一个便于安心的答案。
“怨过。”他说,“也知道若没有那枚印,有些人活不到今日。两件事都是真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