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7章 他们没有坐在同一张证人席

“你方才可以说当年只有十六岁。”沈令仪说。

“年纪是事实。”

“也是限度。”

裴砚舟看着她:“我怕说出来像求宽。”

“不说,也可能把自己写得比当年更有能力。”

下午补供时,他主动加上:当年十六岁,能入营,不能自由查中宫御药;可以去父亲门前询问,却选择相信转述。能力有限与能做未做分别保留。

沈令仪也补了一句:她读母亲信时带有女儿立场,关于苏婉清情感动机的判断不得视为唯一解释。

两份供状写完,各自签名。

御史问是否需要互相阅看。两人都答需要,但不是当场。证词入卷后,他们与其他相关人一样领取抄本,有异议走补述,不在堂上替配偶改字。

散场后,裴砚舟把沈令仪的披风递给她。这个动作没有写入案卷,也不需要因避嫌取消。

沈令仪接过,自己系好带子。

他们没有靠疏远证明公正,也没有靠亲近证明信任。夫妻仍是夫妻,证人各是各的证人。

刚走出尚书省,三皇子府的传令官便拦住去路。

三皇子已向朝中递上一封奏疏,质疑此次听证由太子主持、沈令仪参与、裴家提供大量证物,实为几家借旧案清洗异己。

奏疏最后请求,由他暂领御史台外卫,并接管七处旧仓证物。

裴砚舟刚交回最后一道军中影响,三皇子便伸手来接另一把钥匙。

沈令仪看完奏疏,只问传令官:“七处仓的名字,谁告诉他的?”

公开卷宗里,从未出现过这个数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