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夏没有一句话否掉机会。她先问试销地点、价格、同类衣销量、退货条件和布料缩水。采购员只知道赶集日摆柜台,其他均要回去查。
“先做多少,你们才敢?”他问。
“先做首样,再做十件现结试销。”沈知夏道,“十件售出后再滚下一批。未售原样退回,不能把供销社销售风险全压给六个做工的人。”
“四十件才值得开票。十件太少。”
顾兰香怕对方转身找街道厂,示意沈知夏别把条件卡死。
冯巧云也说:“你有县厂外单,不怕丢。我们靠这组吃饭。”
这句话点出真实差别。风险对每个人并不相同,沈知夏不能只凭自己有退路替全组决定。
她建议先把四十件所需垫资、工时和最坏损失算到每个人面前,再由六人表决。机会要不要冒险,不应由最谨慎的人或最着急的人单独拍板。
表决前,每人先写最多可垫金额和最长可等时日。不会写的人由两名见证口述,且可以选择零垫资。“赞成接单”不再默认每个人家底相同,也防止事后让最缺钱的人承担集体豪赌。
顾兰香将六张意愿纸分别折起,先公开条件再表决,避免后说的人只顺着前面多数。是否接单按多数决定,个人垫资却不能被多数强征。
每个人都保留拒绝垫资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