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把名字缝进去

“许秀芹就是听你说了,才要缓婚。我还钱还不够?”

“还钱是补你拿走的部分,不是买我以后闭嘴。”

陆建民脸涨得通红,把还款条揉成一团。小满躲到母亲身后,手指却摸着袖里的名字布,没有像以前那样去藏鞋。

沈知夏把空白格式递给陆建民:1981年妻女专款与木料、学艺等支出的对应仍在核查,今日自愿先还十元,计入陆家实际受益返还账,余款以最终核对为准;还款不附带撤回事实陈述、替其婚事担保或放弃其他权利。

“你愿意就照实写。不愿意,钱先拿回。”

陆建民看了很久,最终重新抄了一遍,却在末尾加了一句:“从此不再追究婚房。”

沈知夏拿笔划掉,请他在修改处按手印。

十元终于进账时,小满仰头问:“这张钱也有名字吗?”

“有。它叫建民先还的十元,不能叫所有事情都还完了。”

沈知夏把十元纸币号码记在收条背面,再换成公社可盖章的存款凭条,不长期把大额现金留在搬家路上。陆建民得到一份副本,日后每次还款都累计,不会因为谁弄丢一张纸便重新争起。

小满看着母亲把凭条收进木箱,也把月亮盒清单折好放回袖袋。钱有来处,物件有名字,搬家便不再等于谁把她原来的生活一把抹掉。

她能一件件认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