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先看能不能住,再看我在那里能不能做工、小满有没有地方托。婚姻调解也没结束。”
“村里恐怕有人说你两头占。”
“两处都按手续走,就让他们说。若单位认定看房等于占用,我当日不拿钥匙。”
她还列了一张“不能因为去红山丢掉的东西”:教师宿舍剩余居住期、县厂试销余款、完整汇款查询、陪嫁缝纫机归属、离婚调解副本。若搬一间大屋,要拿工作、旧账或离婚选择去换,那就不叫过好日子。
午后,县服装厂周末试卖的通知也送来。时间正好是看房次日,沈知夏在纸上把两个行程分开:红山只看一天,回来后照常参加试卖。她没有把新机会押在一处,更不因红山缝纫组可能有工作便放弃眼前已经谈成的余款。
陆沉川傍晚带回补充后的钥匙单,还带来顾兰香托人捎的口信。顾兰香是红山家属院妇女小组负责人,院里有个缝纫组,替幼儿园、食堂和附近住户做零活,确实缺一个会改纸样的人。
口信没有写“去了就安排”,只说可以公开试一件,做得合适再谈。
“她知道我是你妻子吗?”沈知夏问。
“知道。”
“知道我们在离婚调解吗?”
“我向单位说明过,她应当知道。”
“应当不算知道。明天见面我自己说。”
“若缝纫组只因你是副营长就给我试工,我不接。你也不能事后替她们批材料、换设备作为回报。”
陆沉川答应,并在随身本上记下。他能做的是提供真实信息和应负担的看房路费,不是把妻子的手艺变成上下级之间的人情。
她把这句话也写进看房清单,作为双方当天都要遵守的边界。
陆沉川点头,又把一张红山平面简图递给她。家属房在西排尽头,离托儿点不远,缝纫组却在另一头的旧活动室。厨房是三户共用的外廊灶间,并非通知上容易让人误解的独立厨房。
沈知夏在清单上加了几项:灶眼分配、煤和柴存放、夜间照明、从屋里到茅厕的路、托儿点发热时通知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