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尺布放在一件衣服上不算多,放进十二件已经裁好的童衣里,却足以让两只口袋或数条领贴无处可出。
交料员叫何小军,是厂里仓库新来的学徒。他把布卷在桌上重新拉平:“我出库时按单量过,三尺六寸,不会少。”
沈知夏没有争“我量得更准”。她拿出学校木尺,先请杜校长确认尺长,再让何小军自己压住布头。布边有一处斜裁,最长一侧三尺四寸,最短处只有三尺一寸。交料单却按整齐三尺六寸写。
“可能是仓库量长边。”何小军说。
“长边也不到。”
“路上卷紧了,看着短。”
布不会因为卷紧少去两寸。沈知夏请他在复量记录上写明眼前尺寸。何小军怕担责任,不肯签:“我只是送料,仓库少不少跟我没关系。”
“那就只写你见证复量,不写谁少给。”
他仍犹豫。
沈知夏没有扣住人不放,也没有当场指控陆秀玲。她将布卷、交料单和木尺一起拿到学校办公室,请杜校长和一名值班老师见证,又用线在布边做了不伤料的标记。何小军若拒签,记录上便注明送料人拒绝见证。
“我签复量。”他终于道,“但你不能说是我拿的。”
“没查清之前,不说任何人拿。”
这句话反而让他安下心,补充说出库时布卷已用麻绳捆好,中途曾在厂门房放了半个时辰,陆秀玲当时正好回厂交停工说明。
沈知夏请何小军在交料单背面画出布卷出库时的捆法,并记下门房停放的大致时辰。不是为了把每个细节都变成罪证,而是防止“中途可能少了”成为谁都能推卸的空话。何小军又说,麻绳结出库时在右侧,到学校拆时却转到了左侧。这只能说明途中有人动过布卷,动过仍不等于拿走。
信息只能证明她出现过,不能证明短布与她有关。沈知夏照样记录,不作结论。
眼下更急的是继续生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