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错勾不是一笔赔偿

顾长安只说九十日内会把原契、医验与身权问庭时间都送到柜前,由原魂自己选是否参加、如何参加。少年答应看件,没有预先答应裁决方式。

母信仍在柜内,母砚由顾长安带回。医工问是否要把砚也暂留,原魂看见轮椅扶手旁露出的布角,说让他先带着;不是把砚送给现身,而是免得每次查家物都要开柜。

复验结束后,案卷才进外司问房。

顾长安本人只参加了目录核对,不参加整上午问讯。昨夜能够回答,不代表睡过半个时辰便适合继续受审。秦槐给出每日最多两刻问话、每次间隔一刻的限制;郑大年将需要本人答的三项挑出来,其余由既有副录先行。

小主,

第一项,是否确认陈岸已本人择渡。顾长安只确认自己亲见浅滩与暖灯,不确认灯后去处。第二项,是否坚持补偿未结。他答坚持,范围包括剩余阳寿、家属损失与错误借身风险,数额待核。第三项,是否申请立即取得身体所有权。他答不申请单方裁定,只申请九十日保全与共同问庭。

三项答完,秦槐便结束问话。外司吏想顺便追问夺岁簿余额,被郑大年挡回附件边界:具体余额与错勾事实无直接关系,且无法外验。

郑大年把昨夜结果分成五册。

第一册是陈岸:首死撤勾、阳身复起七日、后死独立、本人择渡、供养归名,阳档外查未结。第二册是陈安错勾:黑无常承认落错索、未核年岁与死法、踢送;转轮批件为何补急点待查。第三册是补偿:白无常承认候身未确魂离、未等七日异议、所谓命格相近只核可用;夺岁簿确已交付但不构成四十八年阳寿与家属损失全部结清。

第四册是身权:两存九十日,顾长安原魂与陈安现身分别保全,不以昨夜同意视作永久相让。第五册是来源:青州山契司第九柜提前报送候身,活籍预销与尸归料原契待交,水脚十七、多领蓝纸、两道右横只作相关线索,尚未确定经手人。

五册不合订。

因为合成一本以后,任何一项办结都可能被拿来盖掉其他四项。

每册首页还各留一句“本册办结不推定他册办结”。这句话过去没有固定格式,押库吏起初怕写了担责。郑大年让他翻昨夜自动讫印造成的后果:正因为没人写清边界,陈岸第二次死亡才被一枚结案盖掉。押库吏最后用自己的职名写下,不冒充州府通例。

顾七补交自己的见证边界。它只亲见到退出水门前,之后黑白无常的完整答问、两存送封和回潮救人,都依据正式副录与门外铃信,标作听录。油绡袖口湿损一线,纸铺估价十二文;地灯消耗半支灯芯,阴司差费补同制灯芯一支,多出的半支留水驿,不折现金。

郑大年外衫被阴水浸坏下摆,列差损,不报整件新衣。新麻索切掉半尺,其余晾干后先验再用。乔百拙买的另一段绳未下水,退车行只扣一日租钱。账目小,却让这趟“阴司大案”仍落在具体的人、物和损耗上。

夺岁簿没有因为重核多出补偿。

顾长安在医床上重新看过。灰色“补偿重核”仍在,余额仍是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。系统不显示白无常承诺,不替他计算原阳寿,也没有发布去山契司杀人的任务。

他反而松了口气。

若每次查案都由一行奖励宣布谁对谁错,他们昨夜那些本人答、见证和缺件又会变成装饰。夺岁簿是工具,也是争议的一部分,不能同时当裁判。

午后,山契司第九柜回件到了。

回件送到前,外司先核过来使。来的是山契司普通书办,姓陶,只负责送封,不是第九柜主事。顾七问水脚十七,他确实见过这个工号,却不知道本人姓名;阴驿脚夫由后院按日点卯,山契司只在交接时验工号。陶书办愿在“见过工号牌”下按印,不愿替主事解释预销。

外司没有扣他。送件人不是自动的同谋,强留只会让以后所有普通书办不敢送争议回件。郑大年留下行路时刻与鞋底泥样,验明封绳后让他返回,同时递交冻结通知。

比“次晨受理”晚了两个时辰,理由写夜值移交。回件没有完整原契,只送一张原契存根,称正文二十年前随旧库水损,现以存根、商队印和活籍预销为准。第九柜同时否认提前报死:它说“将绝可候”属于沿途妖灾预警,不代表确认当事人死亡;尸归料是商队风险分担旧例,并非出售活人。

回复每一句都像有道理。

可存根上的时刻出了问题。

候身预报码为酉正三刻,顾长安死亡终验为酉正四刻一分。第九柜附来的妖灾预警,却写酉正三刻二分才收到。也就是说,它在收到所谓预警以前两分,已经把顾长安报入候身池。

郑大年先查漏刻是否同源。预报码与预警都由青州府北水钟校时,同一天、同一刻度,不存在跨界时差。

“它可以说后来补抄。”韩四道。

“可以。”顾长安说,“所以查原领簿。”

第九柜回件称原领簿也水损,只余月总数。顾七把纸库多领一张的记录拿来比:无案号蓝纸领出时刻,恰在酉正三刻之前;领纸人为水脚十七。那张纸若用于候身预报,意味着有人在妖灾预警到达前,已经准备好一份写“安”的空回件。

仍不是闭合证据。蓝纸也可能供别案,水脚十七也可能只是跑腿。可第九柜无法再用“收到预警后照章办理”解释全部时间。

最关键的东西藏在存根背面。

顾七以侧光看纸纤维,发现活籍预销印不是与存根同时盖下,而是先盖在另一张薄纸上,后来受潮转印。原薄纸被撕走,边缘留下一行倒字。它没有自行猜读,请外司验纸官以镜反照,逐字复原:

小主,

“顾长安,十九,云溪县籍。山供候销,黑风岭交割。”

“山供”二字让屋里几个人都想起白骨涧外追赶他们的村民。村民把逃出来的人称为山供,云溪县账房把死籍当复籍债,山契司存根则在原主出发前便写山供候销。三处说法彼此相接,却仍需查中间怎样传递,不能因为词相同便认定所有人共谋。

顾长安要求调云溪商队出发前三日的候销名单,不只调自己一人。若名单上还有同行者,可比他们后来是否都在黑风岭遇难;若只有顾长安,则要查为什么单独预报。范围定为同一商队,不扩大到全县所有死籍,避免山契司以工作量为由无限拖延。

山供候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