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7章 青黛认出了送食盒的手

细雨答完便要继续刷盒。青黛问她右手拇指是否受过伤。

姑娘抬眼,神色一下冷了:“这与食盒有关吗?”

“若无关,我不记。”

青黛把笔放下,没有再问耳后痣,也没有拿出旧地名。她只请细雨重打一遍第十三个结。姑娘打得很快,绳尾藏在第二环,与三年前烧毁书信上曾绑过的短绳一模一样。

送车的另两名灶妇也被分开问过。她们都说细雨一路赶车,没有进尚书省值房;十二只食盒由门吏抬进去,出来时仍是十二只,只是其中一只比先前重。细雨曾提过一句,门吏说里面添了官员吃剩的瓷碟,不许她开盒。

细雨承认自己听见盒底轻响,像铜物撞木。她没有查,也没有报,因为那辆车挂公主府领粮牌,尚书省又有值守官签收。在她做过的三年差事里,最先学会的便是少问内院与官衙互相递什么。

“如今为何肯说?”青黛问。

“因为他们若说是我偷了印,我不能只拿一句不知来挡。”

她不是因认出姐姐才改口。京兆府把三份问话时辰并列,细雨在青黛进院前已经向柴婶提过食盒变重,只是柴婶忙着分粮,没有来得及上报。青黛把这一条写在前面,自己的辨认写在后面。

细雨要求供词只用于送车与食盒案,不得拿她旧名去翻青黛这些年的卖身、赎身和陪嫁账。若日后她愿谈亲属,再另开一页。寺吏照她原话落纸,她才在“细雨”二字下按了现名指印。

院里其他人都看见了,谁也没替她们开口。

细雨先说:“我不叫从前那个名字。”

青黛喉咙动了动:“好。”

“我也不是等你来赎的。”

“好。”

这两个字说得比认出她更难。

细雨十三岁被转卖到北地军镇,先在皮货铺做工,后来铺子失火,长公主设的军属院把一批女孩带回京。她不是被公主府从牙人手里直接救下,也不是自愿签的终身身契。军属院替她付了旧主欠债,债后来变成六年工期。她已经做满三年,若此刻逃走,余下债会分到同车回京的七名姑娘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