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7章 少两根手指的女人上过船

她买的船票也没有作废。岑婆后来自己退了,扣掉二十文手续费。她说原本只想离开苏宅,并非一定要去码头;有了三日住处后,她愿先把十六年账算明。留下答话与留下受审,是两回事。

她最终没有被锁回院中。

总号以苏氏旧用工争议为由,先给她三日临时住处和本人可支配饭钱,不要求作证换住。苏茂大怒,写信斥沈令仪纵仆逃债。

沈令仪回函只说查账,不认岑婆是仆,也不认她无债。十六年劳动与药支逐年相抵,先由当地账房和一名街坊裁缝见证核算。

第二日,岑婆愿意看画像。

她在右眉短疤那张上按了一个残缺掌印,旁边请人写:我叫缺娘,也叫岑嫂,不叫余春娘。

她承认永熙十年上过照水船,也承认隔帘按印。苏茂告诉她,只是借阿葵旧契替一批赈后木料保税,省下的钱会给北上失名者买冬衣。她知道名字不是自己的,仍答应了。

十二两减税中,六两买了冬衣,账和收货人可查;三两给钱朴所在税房作“加急茶钱”;余三两进苏茂船行,没有用途。

善意、行贿和私利又挤在同一笔钱里。

钱朴得知口述后,没有否认三两茶钱。他说税房六人和搬木脚夫都分过,自己得四百文。当年人人称为赶工辛苦钱,不入官账。他愿退本人所得,却要求不要把全数都记在他名下。当地复核将六名旧吏分别通知,已故者不向子女自动追债,先查遗产是否实际承接该笔钱。

“苏婉清当时在不在?”阿葵的问函由总号管事代念。

缺娘没有回答,只让人把房中一件旧物送出。

那是一小块石榴镜面,边沿有缺口,与北地找到的镜架尺寸可能相合。镜后贴着一层褪色红纸,写着“照水只载物,不载人”。字是苏婉清惯用的窄行小楷,阿葵与何伯都能辨,仍需原件核纸。

若字为真,苏婉清至少在某个时点安排过照水船的用途;不能仅凭缺娘六年后持有,就证明她当时亲手交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