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令仪第二次进文华偏殿,带的不是谢恩折,而是一份二十日任事条款。
第一条,她不受从六品常官,只在原二十日宫账查验期内兼领核赐事务,称临时核赐人。期满自动结束,不需等待批准;若要续期,双方重新书面同意。
第二条,范围只限军眷赏赐、宫庄收益、诰命衣料与已转慈业的款项,不触后妃日常私账,也不替户部核全国军费。
第三条,可保留数量、时间和去向摘要,由大理寺、东宫与内廷各存一份。涉军机内容可遮具体路线,不得遮总额和被拒范围。
第四条,本人原凭不因宫中查验被收走。异议人可通过宫外公所递交,不必入宫谢恩。
第五条,查验导致的书吏、搬卷、饭食和驿脚有独立预算,不从应发军眷银中扣。
第六条,她可书面告知退出,退出后已提交摘要不得以离任为由作废;宫中也可终止她权限,但必须写明日期与理由。
皇帝听完前六条,没有立刻答复。
“你要权,却不肯受官。”萧崇道。
“臣妇愿做二十日的事,不愿先拿一个可用许多年的身份。”
“朝廷若人人只肯试做,谁担长责?”
“试做后留下可由别人接的职务、预算和异议入口,再定谁长任。若先以我的名字立司,换一个人便容易全停。”
皇帝问唐见微,内廷能否在二十日内照条款办。唐见微说人手不足,至少需增两名书吏、一名搬卷女史和一笔饭食预算。若只靠现有人兼差,二十日后必积压日常宫账。
长公主提出从慈业结余先拨。沈令仪拒绝,查慈业的钱不能仍由慈业自己出。最终预算从内廷公用修缮银中暂拨,延后一处非急用花窗更换。负责修缮的工匠已备木料,停工会少半月工钱。
唐见微建议不取消修缮,只延花窗上彩,把木作照常完成,省出的颜料与画工钱补查验。画工可转做异议簿封皮与账架标识,按原日钱结算。